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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三次在不同地區試點的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已基本確定。“如果沒有變化的話,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通知將在近日由國務院下發,從明年1月1日起在全國執行。”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
記者了解到,新的增值稅征收方案與此前在局部地區試點的方案相比,將有重大突破。改革將由局部區域擴大到全國范圍,由以前的幾大行業擴大到增值稅覆蓋的所有行業,抵扣范圍也從增量抵扣改為全額抵扣。這將是繼企業所得稅的“兩法合并”之后,稅制改革方面的又一件大事。
“三全”原則
增值稅是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轉型即將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生產型的增值稅,是指納稅人在繳納增值稅款時,所購置的固定資產中所含進項增值稅款不能抵扣,存在重復征稅問題。而消費型增值稅則允許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金可以在銷項稅金中抵扣。
增值稅轉型的意義在于完善稅制建設,征稅更加公平合理。由于會減少增值稅稅基,從而為企業減負,增加企業投資積極性,長期來看可以刺激投資,拉動內需,促進企業技術更新改造,有利于中國經濟的結構轉型。
“以前的增值稅轉型試點,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并不是真正的增值稅改革,至少很多細節方面沒有一步到位。”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向本報記者表示。國內另一位知名財稅專家也評價說,增值稅改革在過去幾年里一直是“縮手縮腳”。
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增值稅直到2004年才有所松動。為了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發展,從2004年7月1日起,延續了多年的生產型增值稅開始在東北地區進行改革試點,八大行業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增值稅稅金被獲準抵扣。這個政策曾經被眾多專家學者譽為“撬動東北地區經濟發展的杠桿”。
此后,在實施“中部崛起”戰略時,將增值稅轉型試點區域擴大到了中部六省份的26個城市,選取了六大行業。為此,業內很多專家曾感到費解:既然已經試點過了,改革步伐為何依然是“從試點到試點”,而不是全國推開?
為此,多位專家學者呼吁,應在財政收入高增長時期盡快實現增值稅轉型,因為增長的財政收入能夠彌補改革的幾千億元成本。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曾向本報表示,增值稅改革能給企業減負,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從而活躍經濟,“并且,改革已經具備向全國推開的條件”。
今年8月1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增值稅轉型的區域又擴大到了受地震影響嚴重的地區。這次與前兩次不同的是,采用的是全額抵扣方式,而在東北地區和中部地區一直推行的是增量抵扣。
所謂增量抵扣,即規定納稅人當年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超過當年新增增值稅稅額(當年新增增值稅稅額是指當年實現應繳增值稅超過上年應繳增值稅部分)。這個扣除范圍的限制,也是增值稅轉型試點在東北和中部一直沒有起到“杠桿撬動”作用的原因。
記者了解到,預計在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增值稅轉型新方案,將一舉打破了此前試點的限制,實現“三全”:全國范圍、增值稅覆蓋的全行業,以及全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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