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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壟斷第一案”或將浮出水面。8月1日北京律師李方平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訴北京網通公司利用壟斷地位對預付費用戶實行差別待遇,立案庭表示將按照程序審查。昨天,該案在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這可能是全國首起正式被法院受理的反壟斷訴訟案。
北京網通有關發言人昨天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目前已了解了立案情況,但正式宣判前不會提供任何說法。
李方平在起訴書中指出,由于沒有北京戶口其在北京網通報裝固定電話時只能選擇“預付費業務”,相應的具有北京戶口的北京市民則可辦理“后付費業務”。從2007年5月北京網通推廣“親情1+”業務以來明確規定,只限于后付費普通固定電話公眾客戶辦理。這使得李方平等預付費用戶無法獲得“月租歸零、得通話時長、獲增值服務、合賬交費”等諸多優惠服務。2008年6月北京網通又推出“親情1+”升級產品,增加了家庭網關、網絡沖印及溫馨同號等,但預付費業務用戶仍無法享受該服務。
類似將預付費用戶和后付費用戶區別對待的業務類型,李方平總共列舉8項之多,他認為北京網通的做法違背了公平、等價、誠實、信用的民法原則,同時也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為:“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今年8月1日《反壟斷法》正式實施,很多行業受到明顯影響。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昨天表示,裁定一個企業是否違反《反壟斷法》主要有三個依據:是否達成壟斷協議、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及是否存在經營者集中的現象。
今年初,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簽訂了一份《競合協議》,雙方約定退出對方的主導區域,兩者“南北分治”。胡星斗指出,電信和網通的這個做法有劃分勢力范圍嫌疑,并在一定范圍內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如網通利用這種地位對消費者區別對待,可認為影響了市場公平競爭,存在壟斷。
2007年5月,李方平曾起訴北京網通公司利用壟斷地位收取過高上網費,但最終敗訴。李方平認為,在《反壟斷法》實施之后,本案前景較樂觀。
不過,胡星斗認為,如法院裁定網通違反《反壟斷法》,在具體操作細節上“沒有任何先例”,究竟如何處理還不得而知。就美國經驗而言,1984年美國電信運營商AT&T被裁定存在壟斷后,被美國司法部門分拆為一個新AT&T公司(專營長途業務)和7個本地電話公司。就中國而言,采取什么措施還不明確,但正在進行的電信重組已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打破壟斷促進競爭的作用。馬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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