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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上海公路大王劉根山被調查 > 正文
最新調查顯示,紹興腐敗窩案的余波,給劉根山的“公路帝國”帶來強震。
紹興市前交通局長蔡繼東,是導致劉根山進入紀檢視線的起點。2007年,在紹興市政府多名官員腐敗窩案爆發后,蔡繼東辭職轉投劉根山旗下的公司任職,年薪高達100萬元。
《第一財經日報》昨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紀檢部門介入之后,發現蔡繼東在就任紹興市交通局長期間,曾簽署過紹興交通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紹興交投公司”)與上海茂盛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茂盛”)之間轉讓“甬金高速紹興段”30%股權的協議。而正是這個協議,造成了3.06億元以上的國有資產損失。
通過蔡繼東的牽線,劉根山結識了浙江省政府前秘書長、紹興市委書記馮順橋。今年5月14日,馮順橋亦因紹興上虞的腐敗案而遭“雙規”。
抽逃資金1.5億
2002年6月7日,紹興交投公司與上海茂盛合資組建紹興市甬金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甬金公司”),其中上海茂盛出資70%、紹興交投公司出資30%。按照協議約定2002年分兩期到位注冊資本金3億元人民幣。2002年6月17日,上海茂盛和紹興交投公司首期分別出資10500萬元和4500萬元,共1.5億元。
2002年11月初增資前,甬金公司財務總監胡長麗受上海茂盛董事長劉根山指使,與時任甬金高速公路紹興段建設工程指揮部(下稱“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的張來興商量,要求將即將增資的1.5億元注冊資本金,在驗資完成后通過指揮部抽回上海茂盛,張來興明知上海茂盛想抽逃注冊資本金,在未經任何請示的情況下,便同意了胡長麗的請求。
兩人還商定,增資款到后,由甬金公司以預付征拆遷款名義劃入指揮部,再由指揮部以上海茂盛向指揮部借款的形式劃給上海茂盛。2002年11月7日,在增資款還未到的情況下,張來興代表指揮部與上海茂盛簽訂借款協議,約定由上海茂盛向指揮部借款1.5億元,借期兩年,未約定利息。
同年12月10日,上海茂盛和紹興交投公司將各自的增資款共1.5億元匯入甬金公司。次日,驗資完成后,胡長麗就將這1.5億元以預付征拆遷款的名義匯到指揮部,張來興當即將借款協議交給會計潘素蓉,并指使其將此款劃到上海茂盛。
后來,該款經背書轉讓銀行本票的方式被用于劉根山個人對上海茂盛的增資。同年12月13日,張來興在上海茂盛收到此款后開具的收款上簽字,并交由會計潘素蓉做賬。
2004年5、6月份,紹興市交通局時任局長、指揮部總指揮蔡繼東得知此事后,責令張來興立即將此款追回。通過蔡繼東、張來興等人催討,上海茂盛于2004年8月分三次將1.5億元劃還指揮部,指揮部于款到當日即分別劃還甬金公司。
本報記者獲得的確鑿材料顯示,上海茂盛以借款的名義抽逃注冊資本金,從2002年12月11日至2004年8月19日止,共計617天,按照當時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借款基準利率5.49%計算,造成甬金公司1411.3875萬元利息損失。(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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