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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積極召回可減免處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4:37 金羊網-羊城晚報
《藥品召回管理辦法》正式出臺
廣州白云山和記黃埔中藥有限公司將每年3月13日作為該公司的“全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日”,消費者可在這一天將家庭過期藥品拿到全國2100多家白云山和黃中藥的“永不過期”藥店進行免費更換。新華社/圖 我國首個關于藥品召回的辦法終于浮出水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在昨日舉行的國家藥監局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公布,《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已于本月11日正式發布。 假藥劣藥不適用召回程序 據顏江瑛介紹,藥品召回就是藥品生產企業,按照規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根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藥品召回分為主動召回和責令召回兩類。藥監部門經過調查評估,認為存在安全隱患,藥企應當召回而未主動召回的,就會責令藥企召回藥品。 顏江瑛表示,根據藥品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藥品召回分為三級: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嚴重健康危害的,執行一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執行二級召回;使用該藥品一般不會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實行三級召回。藥品生產企業在作出藥品召回決定后,一級召回必須在24小時內,二級召回在48小時內,三級召回在72小時內,通知到有關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停止銷售和使用,同時向所在地相關藥監部門報告。 但顏江瑛強調,已經確認為假藥劣藥的,不適用召回程序。 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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