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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藥店擬收“藥事費”(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 15:21 金羊網-羊城晚報
藥品出廠價要上外包裝 據畢井泉介紹,另外三項藥品價格改革措施分別為:研究制定藥品出廠價格,把出廠價格做實,并把價格明示,印在外包裝上;鼓勵批發行業和企業競爭,實現在出廠價基礎上加5%-7%的批發環節差率的目標;報銷的藥品按照仿制藥品價格報銷,專利藥的價格高出仿制藥的價格部分由患者自付。 “藥品出廠價明示制度值得懷疑。”朱長浩表示,受發改委藥價政策、原材料價格變動、藥品生產工藝改進等因素影響,藥品價格出廠價可能會有變動。規定藥價印在外包裝上只是徒增醫藥企業的印刷成本。鄭浩濤認為,如果是政府主導價為主的藥品可以標上出廠價,但如果是市場定價的品種則應該留給企業一定的操作空間,可以在外包裝上印上“建議零售價”。但也有業內人士擔心,由于信息不對稱,出廠價上外包裝或許會讓老百姓無所適從,加劇醫患矛盾。 此外,對于實現在出廠價基礎上加5%-7%的批發環節差率一項,朱長浩則認為提法過于含糊。商業對工業和對醫院的服務存在差異,如果商業企業要進行市場開發、產品推廣、醫生培訓等,5%-7%的加價或許遠遠不夠。 (編輯:kaizoo) 上一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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