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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說紛紜話房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7:18 新京報
■ 一家之言 據報道,交通銀行第二套房將以個人為認定單位,與此前建行以戶為認定單位的做法明顯不同(10月17日《上海證券報》)。房改的最新舉措再次在執行層面出現分歧。 關于中國房改是否成功的問題,爭論已經很久。有專家認為,上個世紀末期,中國進行的住房制度改革,一改過去計劃分配、國家大包大攬的局面,形成了市場化、商品化分配格局,既減輕了國家財政負擔又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使房地產成為了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一句話,住房完全市場化是完全正確的。 另一些專家認為,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由于過分市場化,導致房價過高、大面積豪華住房過多,商品房市場是少數富人的市場,大多數低收入者以及窮人買不起房、住不起房,改革基本是失敗的。 筆者認為,我國的住房制度改革方向是正確的,即從計劃無償分配向有償的商品房市場過渡;但是,在具體改革的措施、步驟上考慮和準備不周全,導致低收入者以及困難群眾買不起房、住不起房。房改最大的不足在于:沒有及時建立低收入階層的住房保障制度;過分市場化導致房價過高,有把普通百姓擠出住房市場的傾向。 當然,國家已經注意到這些致命的偏差,正在加快建立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機制,加大力度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糾正和彌補住房改革中存在的不足。同時,也正在利用房貸、稅收以及房屋交易政策等,抑制過高房價,打擊投機、限制投資、鼓勵自住。 還有觀點認為,京滬穗雖然房價絕對值較大,但房地產市場仍不斷發生銷售行為,因此不可貿然下“房價過高”的斷語。有人買,也許是事實,但必須分析是誰在買?是自住性購買、投資性購買還是投機性購買?如果是自住性的購買,那就是真實需求,由這種購買行為導致房價過高是正常現象,不必驚慌;如果是投資投機性購買,那么,必然拉高房價,剝奪自住性者購買的權利。 房價是否過高,不應用“有沒有人買”來判斷,普通百姓往往用自己的收入與房價比較,如果傾其一生的勞作收入都買不起一套住房,那么房價在百姓看來就不是“高”而是“高得離譜”。 □余豐慧(鄭州 銀行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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