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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各銀行第二套房認定標準陸續出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3:54 東方今報
□記者 李春曉 實習生 梁璐 今報鄭州訊 昨日,記者從省會銀行業了解到,各家銀行的第二套房貸款細則陸續出臺。但對于第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各家銀行存在爭議。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各家銀行還在彼此觀望,在第二套房的認定辦法最終出臺之前,各家銀行自行制定的標準隨時都會調整。 目前,四大國有銀行在房貸市場占據絕對主力,在第二套房的認定上,建行首先明確該行將以“戶”為單位進行認定。即夫妻雙方無論誰擁有住房,另一方購買住房時都將視為第二套房。 記者在緯五路與花園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工行網點了解到,工行關于第二套住房的認定主要以央行的個人征信系統為準,只要查詢到貸款人有未還清的房貸記錄,就視為第二套房。同時,該行工作人員表示,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情況也包括在內。即第一套房用了公積金貸款,第二套房申請在工行貸款,就要提高首付和利率。 中國銀行和中信銀行則是以“個人”為單位來認定第二套房,主要通過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來查詢貸款人的具體情況。此外,兩家銀行對于第一套住房貸款已經還清,再次貸款購買的房子,仍視為第二套房。 目前,光大銀行也是以“個人”為單位(包含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對第二套房進行認定,但標準不包括貸款人的家庭成員,也就是說,夫妻二人分別貸款買房時均可享有各自“首套住房”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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