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地方優惠電價被叫停 差別電價政策進展不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02:30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 遲明霞 國家發改委和電監會近日聯合發文,要求各地立即停止執行自行出臺的優惠電價措施,4月底前將自查自糾情況上報。 去年9月份,國家發改委出臺規定,以后三年要將淘汰類企業電價提高50%左右,加價標準從每千瓦時0.05元提高到0.2元,對限制類企業的電價由0.02元調整為0.05元。同時明令禁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出臺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措施。 但是從目前反饋的情況看,各地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工作進展很不平衡。 記者今天從發改委了解到,截至目前,有15個省份甄別并公布了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和加價標準,貫徹執行情況較好;7個省份雖已轉發文件,但未具體明確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8個省份既未轉發國務院辦公廳文件,也未對高耗能企業進行甄別;14個省份仍以實行發供電聯動、協議供電、大用戶用電直供、競價上網等名義自行出臺了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 發改委要求各地必須于2007年4月底前對高耗能行業差別電價政策貫徹落實到位,凡是未經國家電監會、發改委批準自行實施大用戶直購電的,要立即停止執行。 發改委和電監會將于5月份派出工作組,對各地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和糾正優惠電價措施情況進行督查。根據差別電價落實情況,兩部委將調整各地電力規劃,調減電力建設規模和相應的電力項目。 相關報道: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