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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鄭筱萸時代藥品監管體制:新藥審批存漏洞(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10:58 中國新聞網
新藥定義、內審中的漏洞 除了GMP認證和“地標”升“國標”外,新藥的審批也存在著極大漏洞。 1999年4月22日通過的《新藥審批辦法》(下稱《辦法》),第二條中明確指出了新藥的定義。 新藥指我國未生產過的藥品。已生產的藥品改變劑型、改變給藥途徑、增加新的適應癥或制成新的復方制劑,亦按新藥管理。 關于新藥的定義,在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修訂)》中,修改為:新藥指未在我國上市銷售過的藥品,將原來的“生產”,改為“上市銷售”。新藥定義的變化,給企業創造了偷梁換柱的機會。 “美國對新藥的定義是一種新的化合物出現,而不是沒有上市銷售為準!庇岬鲁嬖V記者。 以上市與否的定義,導致出現了藥監局每年批上萬種新藥的局面,為一藥多名提供了生存的空間。 “同等成分的藥,加上一點不影響藥效的成分,反正到了藥監局,只要你申請的藥比別人有稍微的不同,就可以按照新藥來生產。批號越多,藥監局收的錢也越多,不但起不到監督的作用,反而鼓勵企業不去創新!币晃会t藥專家告訴記者。 2000年開始,鄭筱萸就對藥品審批程序進行了改革,提出藥品審評向內審轉移這樣一個目標。將原先審批藥品的固定專家委員會變為專家庫,分科分類隨機遴選專家參加審評,這種方式對于保證審評的公正、公平起到了促進作用。 不過,鄭筱萸后來表示,專家庫的方式還不是最理想的審評方式,他提出可以執行內審,使得審評人員的位置相對固定,責任明確,不再是審完就走人,出了問題是要追究責任的。 正常藥品審批中,藥品審評資料送到藥品審評中心,再經過6個月時間審評,100%合格后才能到注冊處,然后再經過20個工作日的行政審評,才到局長鄭筱萸處拿生產批號,這個過程一般需要10個月時間。知情人士表示,一般1年時間能拿到生產批號就已經不錯了。 “但是曹文莊在位時,從來不走正常程序,1周之后就可以拿到生產批號,因為他是通過內部組織專家進行內審,只要有錢,企業就能用最短的時間拿到藥品生產批號!蹦翅t藥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有錢就批得快,沒有錢就等吧。不說不合格,也不說缺材料,反正就是這樣耗著。”某醫藥公司的老總告訴記者。(詩淇) [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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