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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鄭筱萸時代藥品監管體制:新藥審批存漏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10:58 中國新聞網
“對所有的政策推出之后要不斷完善,不斷回頭,這樣才能推進,一旦方案定了下來,就要堅持下去,不要因為出現問題就要反悔,前面的錯誤與失敗為后面打下了基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下稱“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曾在2006年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而他先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上述一番話,在整個醫藥行業遭受反腐大震蕩;以及至今仍在尋求公正解決的假劣藥時間受害者面前,顯得格外蒼白。 從1998年開始進行的藥監體制改革,到2006年,在這短短的八年內,隨著曹文莊、郝和平的落馬,以及2006年連續發生的齊二藥假藥事件以及欣弗劣藥事件,凸顯了鄭筱萸當政期間存在的藥監體系的漏洞。 同時,也有不少業內專家認為,應該更為綜合地看待藥監局運作整體的現狀,更為理性地確定改革的進一步方向。 權力大集中 “1998年以前的藥品市場,一個字‘亂’,在路邊的一個平房內就可以生產藥品。藥品的購銷市場更是像菜市場批發。”一位藥監局官員這樣描述藥監體系改制之前的藥監體系的狀況。 1998年就任藥監局局長,鄭筱萸立刻啟動了醫藥市場的整頓。 1999年,全國共依法取締、關閉藥品集貿市場113個,取締非法藥品經營戶14219家,醫藥市場的混亂狀況初步扭轉,非法經營藥品的活動得到遏制。 在經過一年的市場整頓之后,鄭筱萸啟動了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2000年6月9日,國務院批轉藥監局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實行省以下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垂直管理。從機構設置上、技術機構設置、機構管理、編制及干部管理、財務經費管理等,審批權限上收到省一級。2000年底,此項改革基本完成。 “中國的藥監局體制與美國不同,它是獨立的,而美國是屬于人類健康與福利委員會下屬的一個部門,部門之間的監督是很強的。”康弘生物總經理俞德超博士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說。 2000年改革之后,所有藥品的審批從省轉移到了中央,雖然治理了醫藥市場的亂,但是相應的監督措施卻沒有到位,為藥品審批等藥監工作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溫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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