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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調控下的房價憂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0:00 北京商報
國家發改委昨天公布數據顯示,2006年12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4%,漲幅比上月高0.2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6%,漲幅比上月高0.1個百分點。經過了2006年整整一年的宏觀調控,居高不下的房地產市場房價上漲依舊,這還沒有加上開始清算的土地增值稅。本月17日傳出房地產商被課以30%-60%的土地增值稅,隨后滬深股市房地產股全盤大跌,而購房者對這種價格壓力傳導至房價的憂慮也越來越重。 澄清 國稅總局:購房者負擔不會增加 “由于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已經預征了土地增值稅,而清算是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已經全部或大部分銷售完畢后才進行的,因此,通知的出臺在政策上不會額外增加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負擔,也不會加重購房者的經濟負擔。”在發布《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后,國稅總局昨日又發文對此通知進行了解釋。 文章指出,土地增值稅1994年已開征,上述通知并不是土地增值稅新的政策規定,而是在征管上對以往清算工作遇到的問題進行的梳理和規范,是一個征管文件。 談到通知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國稅總局認為,土地增值稅是國家為了進行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而出臺的稅種,主要目的是調節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的收益和利潤。做好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將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 1993年12月13日,為了規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土地增值收益,維護國家權益,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條例從1994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但由于此后房產一度不景氣而至今沒有正式征收。 疑慮 具體征收額度尚待地方制定 “各省稅務機關可依據本通知的規定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指定具體清算管理辦法。”在《通知》的同時,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也表示贊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次國稅總局沒有給出具體的征收額度,這個還將由各省市去制定具體細則。”談到此次清算土地增值稅對北京房地產的影響,她建議,為了避免刺激房價的過快增長,北京的征收額度應該不會很高。 其實,早在去年深圳市已經正式開征了土地增值稅。其主要內容包括兩個部分,一個是土地交易環節稅收,另一個是房產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收。 在土地交易環節稅收政策延續1993年制定時的規則,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而在房產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差別稅率,普通住宅交易(包括新房、二手房)的土地增值稅為銷售價格的0.5%,高檔住宅的土地增值稅為銷售價格的1%。隨后不久,2006年11月17日,北京市也在房產交易環節開始征收土地增值稅,額度為交易總額的1%。業內人士預計,今年2月1日開征的土地增值稅將有可能借鑒深圳模式。 賴大臣 齊琳 趙艷紅/文 張彬/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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