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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開瓶費”之爭:爭論似已演變為一場拉鋸戰(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 05:15 中國新聞網

  對此,武高漢表示,行業協會一定要依法引領行業,在涉及經營者權利的時候只能重申法律,同時他也希望行業協會應引領餐飲企業制定高于法律的規定,在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了結“拉鋸戰”

  “對臺戲”還是“協奏曲”?

  餐飲企業是否有權拒絕消費者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爭論還在延續,似乎已經演變為一場拉鋸戰。通過爭論,達成共識,構建和諧互利的消費環境該是雙方都愿意看到的結果。

  “行業自律”是記者在采訪時聽到的一個高頻詞。邊疆告訴記者,烹飪協會最近將在餐飲行業開展“和諧消費”活動,并通過指導餐飲企業學習法律法規,促進餐飲企業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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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謝絕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并非“救命稻草”,餐飲企業的盈利點很多,對企業來說無形的品牌利益比眼前的利益更重要,因此,企業應該有長遠的眼光。和諧的消費環境對企業和消費者而言都將是雙贏的。

  事情也在悄悄起變化,去年10月,四川成都市消協與成都餐飲同業公會聯合推出的《成都市餐飲行業企業經營行為規范(試行)》規定:“餐飲企業應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協商處置顧客自帶酒水的相關事宜。餐飲企業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時不免除其食品衛生責任。”

  “解鈴還需系鈴人”。有專家表示,這道在市場經濟中發生的“難題”,通過市場這只“無形之手”也許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化解。企業可以自主定價,消費者也可以“用腳投票”,更多地去選擇那些允許自帶酒水的餐飲企業。消費者“用腳投票”的結果,將會使一些餐飲企業作出讓步,主動放棄拒絕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的“權利”。

  也有人建議通過完善立法來平息這場爭議。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人們自帶酒水是因為酒樓的酒水太貴了。酒樓提供酒水分攤一些費用、稅收,適當加價是可以的,但應盡說明義務。而且,加多少要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之內,這方面的立法應該予以完善。”而王軼教授則建議在完善相關立法的時候,應該適應當前市場經濟利益分化、多元的特點,通過聽證會等方式建立協商機制,尋求消費者和商家利益的平衡。

  來源:《人民日報》,作者:范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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