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提高最低工資:特區內810元 特區外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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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1日 11:44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發 江浩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中新網5月31日電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資終于“出爐”,將從7月1日起執行。調整
據深圳商報報道,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黃造基在30日的新聞通報會上說,本次調整是該市歷史上第三次較大幅度調高最低工資,調整后特區內最低工資為:4.66元/小時、810元/月,比2005年度增長17.4%;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為:4.02元/小時、700元/月,比2005年度增長20.7%。執行時間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最低工資適用于所有企業員工,不論其是實行月工資,還是計件工資或是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誰都不能動最低工資這一底線。 報道稱,最低工資不等于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企業繳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計劃生育費、夜班津貼、加班工資都不計入最低工資。 據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應當補足低于部分,并向員工支付低于部分總額200%的經濟補償金;同時企業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徐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