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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煤價走勢的兩種聲音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3日 15:26 揚子晚報

  國務院宣布在山西啟動的“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試點,被人們稱作“煤炭新政”。

  有人擔心,“新政”將使我國的“第一能源”煤炭價格有所提高,并傳導到能源全局。專家就此指出,煤炭可持續發展政策有利于中國經濟長遠發展,煤價因此產生的有限上漲不會對宏觀經濟有大的影響。

  資源終有價成本完全化

  

下半年煤價走勢的兩種聲音
據介紹,“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政策”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建立煤炭開采綜合補償和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強化行業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深化企業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推進資源市場化管理,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建立煤炭企業轉產、煤炭城市轉型發展有效機制。

  “這六個方面涵蓋了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的各個方面。”山西省社科院能源研究所所長王宏英認為,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完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以及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征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和建立煤礦轉產發展基金。

  國務院要求在山西省試點完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將使資源價值、安全成本、環境成本等費用在價格中得以體現,構成未來煤炭價格的一部分。

  而長期以來,我國的煤炭資源是計劃撥付無償取得,實際上執行的是資源“無價政策”。“煤炭業安全成本、發展成本、退出成本、環境成本等費用沒有或很少被計入現行成本。”山西省副省長牛仁亮分析說。

  多渠道消化煤價上漲有限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專家姜鑫民認為,隨著采煤綜合補償和可持續發展支持政策逐步到位,采煤的成本完全化和外部成本內部化,我國的煤價將因此有所調高。煤價調高可能影響到電價。我國發電裝機容量中煤電占七成,目前電煤價格一直相對較低,電煤價格的上漲可能會比較顯著。

  但他同時認為,煤價的上漲將由煤炭供求雙方來共同消化吸收。主要還是以市場為導向,促使用煤單位考慮用煤成本,企業通過加強管理等方式來降低成本對煤價的上漲進行消化吸收,同時也需要政府進行監管,通過適當的杠桿如環保政策調控。

  王宏英認為,煤炭可持續發展政策對煤炭價格的影響有限。因此不會對宏觀經濟有大的影響。他說:“煤炭新增成本因素很大一部分將在涉煤稅費的利用流向和分配調整中得以消化,主要是涉煤稅基減小,中央和地方政府向煤炭生產企業讓利。”

  他進一步分析說,從基金征收制度設計上看,征收對象是煤炭生產企業,而不是終端消費者。從三個基金的構成上分析,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實際上相當于過去在煤炭主產省征收的能源基金,數額也大致相當。

  至于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實際上大型煤炭企業一直在提取;煤礦轉產發展基金,相當于煤礦現有第三產業和非煤產業發展基金。這兩塊基金國有煤炭企業不同程度上都在提留使用。只是這次國家在政策上明確:這兩塊經費要在稅前征提、列入成本,專款專用。實際上減輕了煤炭生產企業的稅收負擔,對煤價不會有大的實際影響。

  煤炭產能過剩陰云猶存

  盡管“煤炭新政”可能刺激煤價,但煤炭業產能過剩陰云不散,使煤價上調缺少市場供求的基礎。

  國家發改委宣布要警惕11個行業產能過剩問題,煤炭被列入特別關注的行業之一。國家發改委一季度末預測,今年全國煤炭的產能過剩壓力將逐步顯現。今年國內煤炭需求21.7億噸左右,其中發電用煤12.1億噸,加上出口8000萬噸左右,總需求約22.5億噸。與此同時,煤炭生產能力迅速增長,去年投產新增能力至少在6000萬噸以上,新建和改擴建煤炭項目增多,產能過剩逐步顯現。

  總體來講,今年煤炭供需將保持總量基本平衡、比較寬松的格局,短期內不會出現全面供應緊張,也不可能出現嚴重供大于求,但不排除局部地區、個別時段出現緊缺或積壓問題。

  另外,被國家發改委高度關注的還有鋼鐵、汽車制造、電力等行業。這些行業與煤炭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上下游關系,國家產業政策對它們的產能過剩問題將逐一抑制和調整,也會逐步減少煤炭需求量。(本報記者:王炤坤 吳瓊)

  煤炭價格將平穩上揚

  去年下半年開始征收煤炭價格調節資金;今年4月1日煤炭資源稅開始調整;4月19日國務院首次在山西確立煤炭開采綜合補償和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試點……受上述因素影響,有業內人士判斷,2006年煤炭價格將平穩上揚。

  自4月1日起,江西、陜西、江蘇和黑龍江四個省的煤炭資源稅上調。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稱,江西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人民幣2.5元;江蘇省也提高至2.5元;陜西省提高至3.2元;黑龍江省提高至2.3元。

  我國按照原煤銷量定額征收煤炭資源稅,目前各地區、各礦務局和煤炭公司繳納的煤炭資源稅各不相同。目前中國煤炭資源稅適用最高稅額為每噸人民幣4元。

  據了解,這次調整,是繼去年5月份對河南、安徽、寧夏、重慶、貴州、云南、福建、山東等地的煤炭資源稅額標準進行調整后的又一次調整。我國管理層的數度出手,表明資源稅稅制改革將進一步走向深入,未來還將可能出臺更多的相關政策措施,以進一步保護煤炭等資源的合理有序開發,提高資源利用率。

  對這次稅額調整,江西省煤炭集團有關負責人認為,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上調將提高煤炭企業的生產成本,這在一定程度上將拉動四省的煤炭價格,對后市煤炭價格形成一定支撐。但江西省發改委有關人士也指出,由于稅額幅度小,稅收定額低,相對于煤價攀升帶來的利潤,資源稅影響應該較為有限。

  山西省煤炭銷售辦公室楊濤云認為,相對于目前的煤炭銷售價格,資源稅的微調幅度不斷加大。但國家有關部門近幾年連續對若干省份的資源稅進行上調,說明了國家的政策導向。在未來一段時間,資源成本以及相關的生態環境成本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煤炭上揚的主要推動力。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4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會議批準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

  山西“政策措施試點”的六條主要任務中有三條都將直接影響煤炭生產成本進而影響價位。其一是推進資源市場化管理。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礦業權出讓收益,形成企業節約和合理開發煤炭資源的機制。其二是建立煤炭開采綜合補償和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制定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規劃,完善生態環境評價及監管制度,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征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其三是建立煤炭企業轉產、煤炭城市轉型發展有效機制。

  業內人士分析,上述政策措施將直接增加煤碳成本,從而推動煤炭完全成本的形成。山西省物價局價格研究所所長霍喜福認為,過去山西煤炭資源稅只有每噸0.8元,從2004年7月起調整為每噸3.2元,而煤炭的最終用戶價是每噸300至700元,煤炭資源稅收僅占煤炭銷售價格的0.5%至1%左右。沒有充分反映煤炭資源歸國家所有的屬性,實際上實行的是資源“無價政策”。

  霍喜福認為,目前我國煤炭行業成本核算存在兩方面的缺陷,一是成本“不完全”。一些與煤炭開采相關的成本費用,如安全成本、資源成本、環境成本等沒有或很少列入成本核算體系,嚴重阻礙了煤炭企業健康發展,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二是成本“不到位”。由于煤炭行業長期受計劃經濟的束縛,國家對煤炭企業有許多該投入的沒有投入,歷史遺留下來的企業資產損失沒有得到相應補償,形成了安全、生產、職工生活、生態環境治理等許多欠賬,需要通過政府與市場的共同調節來逐步得到解決。這些問題都需要在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的過程中逐步解決。同時,這一過程也會對煤炭價格和煤炭市場造成重大影響。(本報記者 劉礪平 馮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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