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準入與資本準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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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6日 10:19 新京報 | |||||||||||
徐滇慶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終身教授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兼職教授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在2006年4月9日說,民營資本進入中國銀行業不存在著法律障礙。不過,銀監會區分了資本準入和機構準入的差別,而對后者持審慎態度。
用老百姓的話來說,資本準入就是讓民間資本入股原有的金融機構,機構準入就是批準成立新的民營銀行。前者可以稱為改造,后者稱為新建。金融當局聲明歡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可是,民間資本似乎并不領情。迄今為止,在11家股份制銀行中民營股僅占12%.股份制銀行的資產占全國銀行的15.88%,也就是說,民營股在銀行業總資產中只占2%左右。近年來,隨著經濟高速發展,在民間積蓄了大量資本,可是這些資本似乎寧可在金融機構之外徘徊就是不愿意進入現有的金融機構。在許多省市地下金融非常活躍,僅僅在浙江、福建等地的地下金融就有數千億元之多。與此同時,廣大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依然如故。 無論是民眾還是學者對于金融改革的進展都不滿意。 其實,改造與新建之爭已經很久了。早在五六年前,金融監管部門就一直堅持先改造、后新建,不愿意開放民營銀行試點。轉眼之間這么多年過去了,改造現有金融機構的效果如何尚待檢驗,而新建民營銀行的事情至今還沒有動手。 有些人的思想深處頑固地保留著計劃經濟的烙印,對民營經濟持有懷疑態度。 在改革初期,有些人看不起民營企業,處處刁難、限制民營企業的發展。在20年后的金融改革攻堅戰中,有些人疑神疑鬼,好像申辦民營銀行就是來圈錢。有人說,“只能讓懂得金融的人來辦銀行”。他們根本就不相信民間巨大的創造力。你怎么就知道民營銀行找不到懂行的人? 只要放手讓他們去找,不怕沒有行家。海外有,國內也有。國有商業銀行當中就有不少優秀的金融人才準備跳槽。倘若用封殺民營銀行的辦法來阻止人才競爭,等到外資銀行進來之后,該怎么辦?只有投身于競爭才能逐步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競爭能力,回避矛盾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有人說,“國內外的經驗教訓已經證明了發展民營中小銀行的復雜性。民營銀行的資本實力相對較小,抵御關聯交易等風險能力又較弱,即便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民營銀行也難以避免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方面的缺陷。”這話并不十分確切。 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中,幾乎所有的銀行都是民營銀行。凡是銀行都應當注意克服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方面的缺陷。在國有企業改革中,我們早已弄清楚了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產權清晰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但并不是“一股就靈”。 開放民營銀行存在著一定的風險,而維持國有商業銀行壟斷的局面,風險可能更大。 只要我們有一套比較成熟的金融監管制度,民營銀行出了問題我們可以有序地關掉它們,而關閉現存的金融機構就困難得多了。 至于說民營銀行規模較小,這僅僅是開放初期的特征。民營銀行創始初期的資本實力必然比較小,只要給民營銀行以成長空間,假以時日,民營銀行肯定會迅速發展起來,在中國的金融體制內起到應有的作用。 刁難、限制新的民營銀行誕生的要害,是維護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壟斷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可以獲得超額的壟斷利潤,這是維系舊體制的重要條件。之所以國有商業銀行進展困難,是因為至今還保留著這些壟斷。壟斷是金融體系中許多弊病的源泉。有些人害怕競爭,能拖一天就拖一天。非常清楚,當中國加入WTO滿了五年之后,不論你喜歡還是不喜歡,都要打開大門,接受外資銀行的挑戰。與其讓強大的外資銀行直接沖擊我們的金融體系,還不如先在國內練練兵。倘若現有的金融機構連尚未誕生的民營銀行都畏之如虎,哪里還能應付外部的挑戰?既然遲早要開放民營銀行,遲開放還不如早開放。(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