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文化產品不僅要“送出去”更要“賣出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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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8日 15:42 經濟參考報 | |||||||||||
最近出版的《瞭望新聞周刊》報道,據專家介紹,如果不含計算機、旅游等,我國的文化產業約占GDP的3%,而發達國家的文化產業一般可達到占GDP的10%至12%。而且,我國文化產品進出口存在嚴重逆差,近年來,每進口1000種圖書,出口不到30種。
為什么我們這樣一個文化歷史悠久、內涵豐富的國家,會出現巨大的文化產品逆差?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在筆者看來,一個主要原因在于我們的思想認識問題。我們長期以來沒有把文化看作是重要的出口商品,我國流行的是“對外宣傳”概念,而沒有“文化產品貿易”概念。例如,在我國傳統的對外文化交流工作中,政府是主體,政府派出藝術表演團體和展覽單位去國外執行對外宣傳任務,經費由政府承擔,在國外演出展覽也大多是免費贈票。這樣的做法雖然對外宣傳了中國文化,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益,但經濟效益很差。通俗地說,“對外宣傳”就是“賠本賺吆喝”,雖然有必要,但是在市場經濟社會,“對外宣傳”越來越顯示出其局限性。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文化在綜合國力的競爭中影響越來越大,大家競爭的不僅是產品,還爭相輸出理念、輸出制度、輸出創意。韓國是我們的榜樣,其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發展文化產業的成就,目前已成為繼日本之后,在文化產業領域快速崛起的另一范例。無論是音樂、電影、電視劇,還是網絡游戲、手機游戲,韓國都實現了重大突破,其文化產品流行東亞,形成了一股強大的“韓流”。 文化產業化是適應市場經濟時代的文化擴展方式,只有把文化產業充分發展起來,才有可能讓世界分享到中華文化的甘醇。實踐證明,文化產業較之傳統的制造業意義更大,后者有經濟意義,而前者兼有經濟與精神的雙重意義。要世界全面了解中國,不可能僅僅通過“宣傳”,只有進一步擴大“文化產品貿易”才能實現,也就是把“送出去”變成“賣出去”,就是以適當價格提供受人歡迎的產品。中國在經歷了近代歷史的低谷之后,已經開始了復興的進程,中國的經濟總量和綜合國力明顯提升,這也為中國文化的全球性輻射奠定了物質基礎。我們應加快文化創新和文化產業化的步伐,把中國建設成多姿多彩的文化出口大國。 馬國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