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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降價令緣何打水漂兒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7日 00:13 北京現代商報

  繼先后17次出臺“降價令”之后,國家發改委又將對虛高藥價發出第18次總攻的消息也不脛而走。國家的“大降”之呼話音未落,北京市發改委也開始對我市的藥品生產企業展開成本大調查。醫藥價格的“大降”、“小降”齊發,然而,虛高的藥價依然矗立不倒。

  藥價紛繁復雜的虛胖綜合征為何如此難治?降價的政府“令”為何沒能將其“打”回原形?本應擲地有聲的“降價令”為何卻成了“打水漂”?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

  最高限價:反使暴利合法化

  為了平抑藥價,國家給2000多種藥品制定了相應的最高指導價格。但由于某些原因,這一指導價的定價并不準確,往往比藥品的生產成本高出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這就等于在客觀上為“中間環節”留出了充足的利潤空間。于是,在當今的市場上,價格還是那個價格,營銷模式也絲毫沒有發生變化。但最高指導價卻反而成為了各大醫院的定價指南,使藥品的高利潤變得更加合法化。

  從另一方面講,最高指導價也沒有對藥品零售企業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約束。在我國特有的醫藥市場中,醫院這一出口壟斷著所有藥品銷售終端總量的90%左右,而剩下10%的市場,則由十幾萬家零售企業進行瓜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零售藥店的定價本就比最高指導價低,有些平價藥店的價格更是至少低于指導價3成以上。可見,指導價對平抑藥價、防止價格失控的作用也并沒有起到很好的效果。

  降價令后:被降藥品“換臉”重來

  從1998年至今,國家發改委先后對藥品發出17次“降價令”,每次降價都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XX種藥品降價XX”的報道屢見報端。但從實際效果上看,幾乎所有藥品一旦進入降價名單,便立即從市場上消失,價格雖降,百姓卻無福消受。

  其實降價的藥品并未消失,而是回到藥廠進行了一次“變臉”手術,換個名字、申報成新藥,又重新回到了市場。據統計,僅2004年1年,藥監局便受理了10009種新藥報批,同期美國藥監局同期受理新藥報批數量僅148種。而這10009例“新藥申請”中,沒有一個是真正的新藥即新化學實體,絕大部分是中國藥典中已有的藥物,僅是對劑量、給藥途徑或用法方面做了一定的變更。按國際慣例,新藥審批的時間一般在6到8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但我國出于特事特辦的原則創立了藥品審批的“綠色通道”,“新藥”只要駛上這條“綠色通道”,只需1年左右時間就可完成審批。經過一圈周折,藥價并沒有降低,而期間發生的“變臉”費用、報批新藥公關費用等“成本”,則還是變本加利地平攤到每位患者頭上。

  集中招標:藥企公關無孔不入

  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是2000年起在我國藥品流通體制中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通過組織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對醫院藥品采購進行投標的方式,來規范藥品采購行為,糾正藥品購銷中的不正之風,從而達到減輕群眾用藥負擔的目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出現了兩種現象,使這項改革的收效大打折扣。一是生產或經營企業對招標的組織者“做工作、搞公關”,從而形成高價中標;二是某些企業盲目搶標,將價格壓得非常低,待仔細核算發現中標價格低于成本或利潤過少后,采用“變臉”的方式,使中標藥品消失。

  曾多次作為藥品經營企業管理者參與投標的張先生告訴記者,目前的集中招標尚存在不少問題,比如進行集中招標的目的就是要繞開中間環節,但現在的招標會卻允許經營企業參與投標,這本身就是矛盾的。此外,張先生還表示,目前招標會的組織和服務工作還有待完善,他所代表的企業曾先后多次計劃在投標上做出大動作,但卻發現找不到任何一個組織單位進行相關咨詢,最終只好作罷,“這樣的服務無異于將許多有實力的企業拒之門外,同時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打擊企業參與投標的熱情。”

  言論

  藥價越限越高的悖論

  也不知第幾輪第幾批,又一批藥物被限制了最高價。然而,面對全國成千上萬種藥品,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人力能否應付過來——能否調查出藥品真實成本以確定合理價格?

  曾有業內人士曝料:有的藥品成本價5塊錢,限價之前賣80元,國家最高限價定60元后,藥品降為50元,但藥廠獲利空間仍然甚大。這暴露出我國藥品成本的核算往往缺乏科學依據,隨意性很大的問題。

  一直有傳聞說,國家發改委正組建“國家藥品定價中心”,補充定價人員編制、擴充專家實力,以改變現在藥廠申報,政府審批的定價模式。然而此“中心”卻千呼萬喚不出來。

  假設最高限價合理了,但面對藥廠采用減停產被限藥品、更換包裝,申報新藥手段,以逃避藥品最高限價所玩的花招,“中心”是不是又要增加監督成本以保證最高限價能起作用呢?

  我們再假設,政府再補充人力財力,把監督做到位了,最高限價不僅合理而且確實能讓虛高的藥價降溫。但我們卻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事實,政府定價的1000多種藥品自1997年到現在,已連續16次降價,平均降幅達30%多,老百姓的切身感受卻是上醫院看病的藥價越來越貴了。

  政府限制了單個藥品的最高價格,卻控制不了醫生開藥的數量,雖然藥價便宜了,但數量多了,總藥價還是高居不下。

  藥價越限,行政成本越高,最后還適得其反,我們是不是要反思一下藥品限價的意義呢?

  楊雪婷

  專家觀點

  市場化無法約束藥價

  對于政府是否應該對醫藥市場“大撒把”,完全交給市場去進行調節的問題,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國際金融財務學系系主任傅宏宇副教授表示,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藥品價格不能完全走市場化的道路。傅宏宇分析說,“藥品治病救人的特殊性、不可間斷性以及受技術權威(醫生)影響過大的特點,使藥品價格對需求量的反應非常不敏感,也就是說,在不超出人們的接受能力的前提下,藥品無論賣多少錢都不會對其銷售造成過大的影響,這很可能直接導致市場對藥價的調節在一段時間內失效。”

  此外,醫藥市場化的另一個弊端就是醫療的技術“終端者”——醫生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成為一名優秀的醫生需要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有些醫學專業學生可能要到近30歲才能走上工作崗位)付出巨大的成本。而醫生作為一種職業的付出回報比的整體失衡,將從主觀上分散醫生對專業知識探索的精力,客觀上使許多優秀人才對醫生這一職業失去興趣,從而直接造成國家醫療水平的整體下降。因此,降低醫藥費用,絕不能從醫生的收入上節省,反而應該將醫生的高收入合法化、保障化,但市場化的道路很難對此做出任何“承諾”。

  

藥品降價令緣何打水漂兒

  

藥品降價令緣何打水漂兒

  李烝/制圖

  利益鏈條扭曲醫藥成本

  “在目前的藥價中,很大一部分被用作了營銷成本,最初正常的營銷模式已經被整個利益鏈條扭曲了。”原衛生部醫政司司長于宗河曾表示。在很長的時間里,人們將埋怨的焦點指向了醫院和醫生,使醫患矛盾加深,接著便形成了一個怪圈,而吸取了最大利潤的中間環節從普通百姓的實現中消失了。

  藥廠每瓶鹽酸丁咯地爾價值0.38元,加上氯化鈉液體、包裝和生產流程的花費,每瓶藥的成本價不會超過2.5元,而實際上藥廠向物價部門申報并最終被認可的價格是68元/瓶。價格漲了27倍。為了藥品最終形成良好的銷售循環,藥廠不得不把這幾十倍的高額利潤為中間環節預留出來。“進醫院前有一層一層的批發、代理商、醫藥代表,進醫院后還有醫院領導、藥房主任、科室主任、醫生,哪一個環節不預留充足的利潤都會直接影響銷售。”

  商報實習記者 郝景哲/文

  王曉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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