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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維生素生產企業為避反傾銷遭到反壟斷訴訟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4日 16:29 南方都市報

  

我國維生素生產企業為避反傾銷遭到反壟斷訴訟

  國內四大維生素生產企業在美為避反傾銷危機,竟遭反壟斷訴訟

  “雙反”貿易陰霾籠罩中國維C業

  深度

  indepth

  一場從美國突如其來傳來的反壟斷訴訟,令國內四大維生素生產企業猶如遭遇當頭棒嚇。這一棒,把中國制藥企業打暈了——“價格低了說我們傾銷,高了又說我們壟斷,那我們這生意到底應該怎么做?”一位企業的高層懊惱地說。

  如今,這場訴訟顯得更加麻煩。就在上個月,這單已經拖了一年多前的反壟斷訴訟又有了新的進展,兩家美國企業重新在其他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至今,美國類似的訴訟已達9起。不過,近期傳來一個對中國企業有利的消息:美國MDL(多區訴訟司法專門小組)已經決定各區收到的多宗對中國維C生產企業反壟斷訴訟在紐約聯邦法院并案審理,而避免了原告逐一上陣的“車輪戰”。

  核心提示

  反傾銷反壟斷雙面夾擊中國藥企

  “前面是虛晃的反傾銷輕拳,后面才是實在的反壟斷重拳。”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主任趙玉敏表示,這種趨勢值得警惕。“反傾銷”可能僅是個圈套,一種聲東擊西的戰術。對方先晃晃反傾銷的大棒,一旦企業聯合限價,就等于授人以柄,掉入法律陷阱。

  對于中國企業而言,如何學會在反傾銷與反壟斷兩個大棒的夾縫中游刃有余地生存下來,成了難題。有一位業內資深人士稱其為“新形勢下的貿易新壁壘”。而這樣的難題,還不僅僅是針對制藥企業,中國其他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的產品,都面臨這個嚴峻的考驗。余波可能會大幅擴散。

  背景

  中國維C占據美國85%市場

  10年前,中國制藥公司在全球維生素C市場上還名不見經傳,但這個狀況隨著二步發酵法的發明而改變。這是一種新的生產工藝,通過二步發酵,中國藥企的維C生產就從五個步驟減少至兩步,維C也成為中國自主知識產權開發的首批西藥之一。

  隨著工藝的簡化和成本的降低,中國的維C備受國際市場追捧,中國的醫藥公司開始大面積拓展海外銷售市場。2004年維C全球產能在12萬噸上下,“四大家族”產能合計8.2萬噸,約占全球產能的68%,而美國市場上超過85%的維C都來自中國制藥廠。中國的維C生產企業成為美國制藥、保健品、軟飲料及飼料添加等企業首屈一指的原料藥提供商。

  [美企指中方聯手抬價]

  去年1月26日起,兩家美國公司AnimalScienceProducts和TheRanisCompany向美國紐約東區法院起訴,稱中國幾家主要維C生產企業“在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醫保商會)的組織下,形成‘卡特爾’聯盟,限產保價,操縱市場價格,使原告企業支付的售價高于加入‘價格聯盟’公司所給的售價”。原告要求法院判決禁止被訴方正在實施的統一價格的行為,并判處被訴方3倍于損害數額的罰金等。卷入訴訟案的是華北制藥集團下屬維爾康公司、石家莊制藥集團維生藥業、華源集團江蘇江山制藥及東北制藥。這四大醫藥集團被譽為國內維生素的“四大家族”,而此次遭遇的案件也是中國企業首次在境外遭遇反壟斷訴訟,因此消息一出,即引起行業轟動。

  中國維C四大家族對于美國企業提出反壟斷訴訟的最初反應稱其為“莫名其妙”,“無法理解”。去年6月4日,上市公司華北制藥發表公告稱公司“認為此反壟斷訴訟毫無根據,企業現已正式聘請美國高特兄弟律師事務所全力就反壟斷訴訟的指控進行抗辯”。此前,石藥集團董事長蔡東晨曾就此事發表3次聲明,認為這項指控是“毫無根據的、輕率的和無理取鬧的”。

  [維C價格漲跌起伏]

  中國企業之所以感到莫名其妙,是有原因的。中國企業對全球維C的“話事權”并非久遠。在1997年前,這一交椅被歐洲和日本公司牢牢坐穩。但在1997年的一場反壟斷風波讓格局發生改變。美國司法部經過長期的調查后,認為歐洲和日本公司在包括維C在內的許多維生素產品上存在價格勾結行為,隨即提起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刑事反壟斷訴訟,導致近10億美元的政府罰款和多名管理人士入獄。

  歐洲和日本的價格同盟紛紛垮臺,中國公司的低價維C趁機大量涌入美國市場,導致歐洲和日本大批制藥廠相繼倒閉并掀起業內并購浪潮。此前一直受到歐洲和日本大型競爭對手壓制的中國公司迅速占領了全球市場的大部分領地。

  但是,隨之而來的是維C價格的狂跌不止。從歐洲和日本價格同盟于1996年約定的每千克12美元迅速下降。到2001年年末,激烈競爭已導致價格跌至每千克2.80美元。這么低的價格足以使中國企業面臨一個險境——反傾銷。知情人士稱,當時有關部門就曾告知中國的維C廠家注意應對西方的傾銷指控。有人建議,中國的維C廠家應提高警惕,提高價格。

  2001年11月16日,為協調無序競爭局面,在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的牽頭下,包括“四大家族”在內的國內VC企業召開了一次行業會議。按照美國媒體的說法,2001年11月,中國四大維C廠商成立了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維生素C分會,并在商會的中文網站上宣布了一個穩定和提高出口價格的自律協議。沒多久,維C的現貨價格就漲到了每千克7美元的高點。到2003年,需求上升以及供應短缺又進一步推高了維C價格。這些在中國企業看來是為了避免“打內戰”惹上反傾銷的提價,卻成為美國企業認為中國企業在“搞壟斷”的“證據”。

  [中國企業否認“串通”]

  美國一些企業認為中國企業壟斷的理由,是2001年中國四大藥廠簽約之后,現貨維C價格就一路飆升,在美國,如果企業間的合作導致產品售價上漲,就會被視作違法行為。美國企業認為中國的企業聯手操控了價格,致使美國企業遭受了損失。

  但獨立智囊機構上海世界觀察研究院院長、前中國貿易官員馬曉野表示,政府常常鼓勵中國企業注意相互協調,避免可能引起反傾銷稅的價格戰,而他認為這種做法是合法的。他說,這些要求并不具有約束性,而且行業組織往往也不會設定具體價格。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的法律部主任官寧云也持相同觀點,她認為“是市場力量推高了價格”。

  在這場跨國訴訟中,美國企業咬定中國幾家企業公然搞“串通”,致使一度低價的中國維C價格節節攀升。美國民事訴訟的文件稱,2003年11月,中國維生素C分會召開了一次“緊急會議”,與會企業再次協議決定不降價。到當年12月底,現貨價格漲到了最高每千克9美元。隨著2004年年末美國律師開始準備提起訴訟的時候,維C價格又開始下滑,可能有部分廠商沒有堅持承諾。近幾個月來,隨著反壟斷調查加劇,美國的維C價格已跌至最低每千克3.80美元。

  而中國企業對這些說法極其不認同,他們認為市場經濟下,價格的波動是很正常的,而且中國企業維C的出口離岸價比全球平均價都低,美國平常都說中國企業是低價傾銷,現在怎么又變成壟斷了呢?

  [涉事各方集體“失語”]

  對于這場反壟斷風波,自去年至今,國內各方的態度卻發生著明顯的變化。

  去年上半年,國內企業剛剛接到傳票的時候,醫保商會包括四大企業,都顯得義憤填膺,在面對媒體時,慷慨激昂地表達憤怒之情。然而近日記者再次致電涉事各方,卻發現他們集體“失語”。

  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的法律部主任官寧云一再謹慎地稱“不會回答任何問題”,并且認為,即便是業內普遍認為中方委屈的反壟斷,“企業也不愿意讓媒體寫”。而該商會西藥部主任喬海利也低調地告訴記者,“現在不便發表任何意見”,因為“誰說錯了話就要對該案負責”。不過喬海利堅稱他仍有信心打贏官司,“立場沒有變過”。在華北制藥集團宣傳部,記者得到了“領導批示不接受針對此案的任何采訪”的回復。石藥集團營銷總監梁總只告訴記者,案件沒有對今年的出口造成任何影響,而其他該說的,都在以前說過了,“現在也無法預計什么時候開庭,也不方便透露什么細節”。

  記者日前再次就此事致電華藥集團董事長常幸,其表示,“現在不想對此事說任何評論”,記者問及國內企業是否感到委屈,常幸稱“無所謂委不委屈,現在正在應訴階段,既然應訴必然有應訴的理由,我們是憑事實說話”。對于近日盛傳的“受對峙中的中美維生素C壟斷案件影響,維爾康藥業等幾個企業的維C生產線在今年1月暫時停產”的消息,常幸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停產怎么可能?這是謠言,我們只是檢修”。

  [美密切監視中方信息]

  某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美國原告方正在密切監視中國對于該案的信息,一切不利于中國企業的話都可能成為日后呈堂的證據,這正是中國有關方面“收聲”的緣故。此次代理了中國維C企業的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和美國海陸國際律師事務所都婉絕了本報記者的進一步采訪要求,一位代理律師表示:“正如我們在密切關注他們的動態,他們也正盯著我們的一言一行,而且事實上,原告很多關于中國企業聯合進行行業自律的信息也都是從一些新聞報道和網絡披露中獲得的。客戶已經要求我們不能泄露任何消息,甚至任何關于宏觀政策的評價也都可能有很大影響。”據悉,商務部曾就此召集國際貿易相關律師開會討論,但曾參與了該討論的金杜律師事務所同樣表示,關于這次討論傳達的消息不能做任何披露。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國內四大企業已經各自聘請了國內、外的律師進行訴訟。之所以要請兩國的律師,是因為“一國的注冊律師不能解釋他國的法律”,因此本案的律師費也代價不菲。

  反思

  “行業自律”還是“操縱價格”

  行業商會角色該如何定位?

  國際貿易的舞臺上看似“動輒得咎”——這邊廂外國對中國企業的反傾銷訴訟絡繹不絕,那邊廂反壟斷之訴也已成為一些出口企業的心頭大患。“雙反”夾縫中,一方面需看清這反壟斷之訴的前因“風險訴訟”及后果“連鎖效應”,另一方面,行業商會本身所扮演角色該如何定位,以及相關出口制度也亟待反思。

  訴訟可能引發連鎖效應

  在中國維c廠商和金屬鎂先后遭遇反壟斷訴訟中,引人注意的是,提起訴訟的原告同為AnimalScienceProducts和TheRanisCompany,而其承辦律所則同為Boise,Schiller&Flexner。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風險訴訟”可能是兩番反壟斷訴訟的利益動機所在。同時,有美國律師對媒體表示“在美國的風險代理訴訟中,律師傭金比例最大甚至可達90%以上,因此有不少律所對此情有獨鐘。”

  不斷涌出的風險訴訟,成為中國企業邁步國際貿易中的一顆毒瘤,而可能的連鎖效應,則更是隨時可能擴散開的迷霧。金杜律師事務所國際貿易部負責人寧宣鳳律師對本報記者指出,這一連鎖反應是可能出現的。“以微軟反壟斷案件為例,微軟案首先在美國被提起,經過數年之后,歐盟又對微軟的同一壟斷行為提起訴訟。因而,我國在美國被提起反壟斷訴訟后,如果最終被裁定確屬壟斷行為,就意味著我國企業之間的涉案行為是違反美國公平競爭規則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涉案企業之間或其他主體的‘壟斷行為’尚未撤消或繼續實施,則極有可能招致其他國家對我國企業或者其他主體之間的同一‘壟斷行為’再次提起反壟斷訴訟。”

  行業商會應提高反壟斷意識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的彭俊律師是此案里中國維c企業的代理律師之一,他對本報記者表示:“中國企業之所以遭遇這些訴訟和宏觀政策密切相關,比如出口中的預核簽章制度。”據了解,預核簽章管理制度始于1995年實施的“出口商品海關審價”,1997年改為“預核簽章”,指對特定的出口商品,出口商簽訂的外銷合同必須傳真到商會審核。

  正如彭俊所言,由目前形勢來看,反壟斷這個事關多方、走向未明的巨大漩渦,其中心正在于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參與促成統一價格,以及我國出口中的預核簽章制度。戲劇性的是,促成統一價格和出口預核簽章制度,正是為了避免反傾銷,卻不料落入了“雙反”夾縫之中而無法立足。然而,積極活躍的行業商會并非僅僅存在于制藥業,這一麻煩同樣成為橫亙在其他行業出口的一樁心病,以鋼鐵行業為例,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和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在鐵礦石采購等領域也發揮著很大作用。

  美國貝克·麥肯思律師事務所芝加哥所律師T.A.杜巖曾經就應對美國反壟斷法問題向中國企業提出過五條建議,其中包括“千萬不要同競爭者商定甚至討論價格;千萬不要商定或討論可能間接影響價格的話題,如市場劃分、產品造價和生產能力等。”然而,在中國對外貿易的現實語境中,這兩條建議卻常常是遭遇反傾銷之訴的原因,而積極有效的行業商會的協調行為則成了救命稻草。行業商會行為究竟是“行業自律”還是“操縱價格”?爭辯仍在一個個國際貿易摩擦的現實中延續。

  “首先,應當肯定商會在規范出口秩序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從今后的發展看,進出口商會的出口協調作用應當加強而不是削弱。但是,商會也應當從最近三起反壟斷案件中吸取教訓,提高反壟斷意識。”寧宣鳳律師對記者表示,“我國至今還沒有出臺《反壟斷法》,而在2004年修訂的《外貿法》中也較多的注重了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而對反壟斷問題沒有給予更多的關注。因此,導致企業和商業協會的反壟斷意識也不強。今后,一方面應當加快《反壟斷法》的立法進度以便更好地規范企業和商會的行業協調行為;另一方面,在《反壟斷法》及其配套法規沒有出臺以前,政府應當給予商會和企業指導,以規范企業的競爭行為。”

  記者觀察

  中國企業需多學習國際貿易游戲規則

  為避免被他國反傾銷而主動進行行業聯合,協調出口行為,這在中國企業看來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也是符合國際慣例的外經貿領域競爭例外原則。但此次卻被美國企業揪住了“小辮子”。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對于中國維C反壟斷案,除了美國檢察官,聯邦調查局(FBI)官員也介入了調查,而二者的聯合戰隊“正是上次打破了歐洲維C價格同盟的原班人馬。”還有分析人士指出,不排除美國原告方起訴是受律師事務所唆使的可能,他們可能是為了風險代理訴訟中90%以上的律師傭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看來,美國打這場反壟斷官司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而由于反壟斷官司時間的不確定性,無限期地拖延下去,中國企業很可能被耗得精疲力竭。

  維C反壟斷案帶來的余波不僅僅如此。近日有跡象顯示,鐵礦石又有可能觸發第二起涉華跨國反壟斷案件。已經因

紡織品關稅和貿易逆差等問題屢屢經受考驗的中美關系,正在進一步等待宣判。而反壟斷對企業的傷害遠超過反傾銷,其高額賠償往往會令企業無法承受而被迫離開這一行業。而且反壟斷沒有具體的時限,往往需要雙方進行長達數年的反復舉證,企業在這個過程中要付出巨大的訴訟成本。

  中國企業從中買到的教訓,是學會如何避開這種新型貿易壁壘的本領。公開與競爭者就價格及產量進行商定,可能不合時宜了。同時,中國企業及法律界對于美國反壟斷法的學習也應該跟上。據悉,此次涉案的中國企業聘請的涉外部分即最關鍵部分的律師多出自美國的律師事務所。一名法律界人士坦稱,“因為國內對美國反壟斷法有深入研究的很少”,“在近年的貿易戰中,企業和法律界對反傾銷案輕車熟路,但對于反壟斷案卻措手不及,還要四處請教”。這不僅僅意味著將不菲的傭金拱手相讓給外國律師,更重要的是,中國在今后如果遇到類似的案件,將再度陷入被動。

  專題策劃: 本報記者 姜麗宏

  專題撰文 :本報記者 李亦菲 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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