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增加了3份認沽權(quán)證,總體折合的對價水平才每10股獲增0.8股。這能讓我們滿意嗎,大股東的股改誠意到哪里去了?”這是吉林炭素的一位流通股股東所說的。
昨日,吉林炭素發(fā)布了新的股改修訂方案,公告稱,在前期方案的各項內(nèi)容之外增加每10股附送3份的認沽權(quán)證,并給予溢價20%的行權(quán)價格。也就是說,在股改實施后第十二個月的最后5個交易日,股東有權(quán)將手中的30%的股票以4元/股的價格出售給上市公司。用
Black-Scholes公式計算,新增份認估權(quán)證所折合的對價水平將使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增0.8股。
隨著吉林炭素的股改修訂方案的發(fā)布,引來投資者一片“噓聲”。原來“重組+股改”的對價方案非但沒有給流通股股東帶來真正的補償,反而還讓他們包銷前任大股東所欠下的歷史“賬單”。雖然修改后的對價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但依然沒有給流通股股東充分的補償。增加了3份認沽權(quán)證,但大股東在股改過程中付出的真金白銀又有多少呢?
分析人士稱,從吉林炭素的年報數(shù)據(jù)中分析,該公司2004年主營收入112097.63萬元,主營利潤15478.13萬元,這些都與前一年出入不大。可是,-23129.39萬元的凈利潤總額與前一年的業(yè)績水平卻有著天壤之別,這就讓人難以理解了,錢都哪去了?
此外,前任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相關(guān)問題也都沒有給投資者一個清楚的答復。吉林炭素業(yè)績連年滑坡,走到今天這樣的難堪地步,前任大股東實在“功不可沒”!這也難怪原大股東面對全流通的巨大“利益誘惑”會抽身出逃了。
值得關(guān)注的是,吉林炭素公告中提到,“對價可能會危及絕對控股權(quán)”,這一點未免有些牽強。從吉林炭素股本結(jié)構(gòu)來看,第二大股東僅持有200萬股,與持股15018萬股的大股東相比差距懸殊,根本危及不到其控股地位。在這樣的情況下,對價依然如此“小氣”真是讓人難以理解。
G創(chuàng)興
上海石化ST屯河
熱線電話:84277520
郵箱:news0518@163.com
QQ:33595852
商報實習記者 王磊/文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