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中行開平之劫 > 正文
 

中行開平案震懾4千外逃官員 司法部全力支持美方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0日 07:39 新華網

  

中行開平案震懾4千外逃官員司法部全力支持美方

  圖片來源:新京報

  司法部全力支持鼓勵和美方起訴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前行長——

  新華網北京2月9日電(記者許林貴 孟娜)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貪污案的兩名主要嫌疑人外逃四年后日前被美國司法部起訴。中國國內各界認為,此舉是中美兩國在司法領域的成功合作,也將震懾中國在逃國外的四千余名貪官。

  “這是中國打擊外逃貪官的又一進步。”外交學院國際法教授劉文宗說。“通過與美國司法界的合作,使逃亡國外的貪官意識到原來美國也不是避難的天堂。”

  美國司法部提供的起訴書顯示,被告開平支行前負責人許超凡、許國俊及其親屬等5人在1991-2004年間涉嫌使用詐騙來的金錢進行交易等,而被指控犯有詐騙、洗錢等15項罪。

  司法部司法協助外事司司長宮曉冰在接受新華社獨家專訪時說,此次起訴是繼許超凡、許國俊的同伙,原開平支行另一名負責人余振東兩年前在美受審并被遣送回國后,“中美兩國司法領域就打擊外逃貪官的又一次重要合作。”

  他說,自中美簽訂刑事司法協助協定以來,兩國司法機構互有請求、互有幫助,合作進展“相當好”。他表示,“司法部全力支持和鼓勵中美在司法領域的類似合作。”

  2001年10月,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的前后3任高層管理者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被懷疑與該行賬目存在的4.82億美元聯行資金缺口有關。調查開展時,三人已攜巨款潛逃到香港,而后到了美國、加拿大。

  2004年2月,余振東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受審,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錢三項罪名被判處144個月監禁。同年4月16日,美方將余驅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國。余振東成為中美建交25年來,第一例經過美國嚴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押送至中國的重大經濟嫌疑犯。

  時隔兩年,該案的另兩名嫌疑人一同被美司法部起訴。

  在京部分國際法及反腐專家認為,“二許”很有可能依余振東相同的方式被遣送回國。

  劉文宗則認為由于中美之間沒有引渡協議,“二許”能否最終遣送回國尚不可知。但重要的是這次起訴對中國所有的外逃貪官是一次震懾。

  

商務部的一份調查表明,近幾年來外逃官員數量大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但目前被遣返并追回財產的只占很少比例。中國政府曾多次表示,對于外逃貪官,決不能放松與國際合作遣返打擊的力度。

  劉文宗說,在“二許”案中,在美方沒收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后,中方可以通過外交談判回收部分沒收財產,以彌補“二許”貪污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三年前余振東一案查辦中,美方已把所沒收的355萬美元贓款全部返還中方。

   中行開平支行案件進展時間表

  2001年10月15日,余振東從香港直飛加拿大,之后轉赴美國,從此在美、加兩國來回逃匿。

  同日,許超凡、許國俊由拉斯韋加斯進入美國。

  同一天,“開平案”立案,“10·12專案組”迅即成立。

  2001年11月,中國公安部向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

  2002年12月17日,美國內華達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簽發對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三人的逮捕令。

  2002年12月19日,余振東在洛杉磯被捕,涉嫌罪名是使用欺騙手段獲得簽證。

  2004年2月,余振東與美方達成的認罪協議,明確列出中國司法部門的書面承諾:余振東將不會因1992至2001年間開平中行案的犯罪行為而被判死刑,刑期不超過12年;將不會在中國監禁期間被虐待。

  2004年4月,余振東在內華達州聯邦法院被判處144個月監禁后,于4月16日被移送回中國。

  2004年9月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落網。

  2004年10月許超凡在美國俄克拉何馬州被捕。

  2005年1月3日余振東案由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由江門市檢察院向江門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對余的指控系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法院于當天受理此案。

  2005年8月16日廣東省江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余振東案。余對被控罪名供認不諱。

  2006年1月31日,美國司法部門以簽證欺詐、洗錢、非法入境等15項罪名,對許超凡、許國俊及其親屬共5人提起訴訟。

  2006年2月10日,兩許案在內華達州聯邦地方法院召開庭審前的聽證會。

  2006年2月27日,內華達州聯邦法院決定開庭審理“兩許案”。(

新京報據公開報道整理)

  深度聚焦:開平案兩主犯不愿認罪 拒絕余振東遣返模式

  許超凡、許國俊,新中國成立以來貪污、挪用數額最巨的中行開平案中的兩名主犯,2月10日將在美國參加庭審前的聽證會。他們與其三名親屬面臨15項罪名的指控,其中多項在美國屬于重罪。

  兩名被告在美國的辯護律師向記者證實,此前,“兩許”均拒絕了協商遣返問題。但有專家分析,二人在美國定罪后仍可能被驅逐出境,同時由于中國方面的持續努力,因此,不排除二人此后改變想法的可能性。“余振東模式”能否在“兩許”身上延續,一段時間內仍難確定。

  事件關注:

  ·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