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將在3年內消逝 被勞工代表所代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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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00:25 北京現代商報 | |||||||||
包工頭,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特殊“產物”。當城市發展需要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而農村剩余勞動力迫切需要進城找工作之時,包工頭作為一種滿足供求雙方需求的職業介紹,應運而生。在不少人印象中,包工頭常常被視為靠榨取農民工血汗而發家致富的“剝削者”。但近年也有言論認為,“包工頭”并非拖欠民工工資的“罪魁禍首”只是欠薪鏈條上的一個環節,而非源頭。
不能否認的是“包工頭”目前仍然是建筑勞務市場上被投訴的熱點和欠薪主體之一的事實。建設部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包工頭”將被“勞工代表”所代替。 建筑工人轉變成包工頭 站在北苑一處商品樓工地里的“包工頭”李建海(化名),頭上帶著黃色的安全帽,身上穿著一件已經過時的棉夾克,嘴里叼著煙,正在指揮一群工人搭架樓板。見到有人來找,就放下手中的活跑了過來。 在工地的臨時辦公室里,李建海告訴記者,1980年,作為四川盧州某建設兵團的一名工程兵,應北京地鐵建設需要隨兵團入京。1984年建設部頒布了《關于改革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提出建立工程總承包企業的設想,確定了建筑業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基本模式。同時引入了工程施工競爭機制,工程項目實行公開招標投標。當時已經成為北京城建集團一名正式工人的李建海,發現自己所在單位除必需的技術骨干外,原則上已經不再招收固定職工。而身邊出現了大量的農民工充當的“臨時建筑工人”。周圍以前的老同事也已經悄然發生了分化。一部分人和以前一樣,繼續正常地工作。而另一些頭腦靈活的人開始當上“小頭頭”,平日里也不在單位,就領著幾個人,到處找一些小工程來做。 1986年,李建海在朋友的幫忙下也攬到了第一個項目,為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安裝門窗。7月份他專程回到老家,招了七八個懂木工活的老鄉,帶到北京開工。小包工頭的生涯開始了。 農民工的經紀人 早期,李建海帶領的施工隊進行的工程還只是“清包”。包工不包料,進行的只是一些項目部分的建設工作,相對利潤較低。跟隨他的建筑工人也是時少時多,大部分是自己的老鄉。工人最多有大約70多個,而最少的時候卻只有10來個工人。到了沒活的時候,說聲人就全散伙了,基本上是一個工程一撥人。 按照李建海的說法,找老鄉干活的好處很多,一是比較容易交流,一起說家鄉話,中間的隔閡自然就減少了很多;二是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比較容易指揮,而且出什么亂子老鄉還可以幫忙應付下;三是工資也可以拖久點,畢竟老鄉還要考慮面子問題。因為經常帶人出來干工程,李建海在家鄉也算是個“名人”。自己給鄉親介紹了工作,可以說是他們的領路人。有些自己帶出來的人,也慢慢變成了包工頭。 1987年,原國家計委等五部委聯合頒發《關于批準第一批推廣魯布革工程管理經驗試點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確立了施工管理體制改革的總目標,即有步驟地調整改組施工企業,逐步建立以智力密集型的工程總承包公司集團為“龍頭”,以專業施工企業和農村建筑隊為依托,全民與集體、總包與分包、前方與后方分工協作,互為補充,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建設企業組織結構。 包工頭群體也逐漸有了分化,有的包工頭手里的活多的干不完,有的包工頭卻要“閑死”,有的包工頭既自己做工程,也往外“轉包”。轉包一個工程不費力,動動嘴、跑跑腿就賺個幾萬塊,能做到這樣的包工頭可以算是這行里的“大腕”。 市場不規范造成“畸形”產物 1992年,在廣州做包工頭起家的朱孟依在香港成立了合生創展;嚴介和從一個包工頭起家,在1995年注冊了太平洋工程公司等等。昔日的包工頭成為了今日的富豪,也使得“包工頭”這個詞成為財富迅速聚積的代名詞。 如何找“中間人”,成為包工頭的“頭等大事”。這決定了包工頭能否“包”到工程。“中間人”,也是掌管一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這些人手里有活也有人,但是由于歸屬于正規的建筑公司,一個工程項目下來能落到自己手里的錢非常有限,所以這些“中間人”通常在選擇分包(也就是小的包工頭)和供應建筑材料的公司上,選擇一些可靠的而且回扣高的公司來合作。 與此同時,農民進城務工人數也在暴漲。勞動力市場開始變得供過于求。有些開發商將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發包給一個或者幾個建筑公司,而建筑公司又將工程轉包給多個體包工頭,所以一個大型項目會同時有10幾個包工隊在一起施工,而這些個體包工隊一般全是掛靠在一些大的建筑公司下面,只是每年繳納一定數目的管理費,沒有實質性的管轄權。于是建筑單位拖欠工錢,包工頭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的工資的現象多了起來。而包工頭和農民工打架、農民工集體上訪的新聞也開始鋪天蓋地出現在各大報紙頭版,特別到了年末,這更成了熱門的輿論話題。 “勞工帶頭人”取而代之 2005年元旦,中央電視臺播出“包工頭”劉天會四處討工程款的報道。李建海說自己同劉天會一樣,越接近年關,越像熱鍋上的螞蟻——不是攆著發包方求爺爺告奶奶地要錢,就是被農民工攆著跑。 “墊資施工”已經成了“行風”。有些建設單位有項目要開工,沒有啟動資金,就讓很多施工單位來競爭。為了承包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不相互壓低工程價,而且還要自己墊資進行施工,不然肯定拿不到工程,因為等著墊資的多的是。“墊資”又分為“軟墊”和“硬墊”。所謂“軟墊”就是指建設單位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的一部分,其余的就要靠施工單位自己墊資。“硬墊”則完全要施工單位自己掏腰包。比如建一幢大樓,等大樓主體工程完工后再撥給相應款項。施工單位要管手下民工的吃住,還有一大攤設備、材料,一天不開工,就要賠錢。所以只有不斷地接工程,不斷地墊資,又不斷地被拖欠工程款,已經成了“惡性循環”。 從2005年7月1日起,建設部開始整頓我國的建筑業市場,決定用3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包工頭”承攬分包業務基本被禁止。這一文件的出臺,在某種意義上說,在中國存在了幾十年的“包工頭”將退出歷史舞臺。得知此消息后,李建海內心又高興又失落,自己也希望能夠規范勞動力市場,不僅農民工,包工頭日子也不好過。但是今后3年時間要建立基本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包工頭承攬分包業務基本被禁止。他的日子怎么辦呢?他告訴記者自己計劃籌備成立個勞務公司。 商報記者 賴大臣 實習記者 于偉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