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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免交范圍大(圖)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11:17 人民網-市場報
韓國:免交范圍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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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的所得稅法規(guī)定,通過勞動獲得的收入需要交納所得稅,而所得稅又分為甲種和乙種兩類,甲種收入包括月薪、工資、獎金、各類工資補助、退休工資等普通人的正常收入;乙種收入是指從國外機關或國際機構拿到的工資以及從駐韓國的外國人或外國法人處取得的工資或同類性質的報酬等。

  在韓國,個人所得稅中的“勤勞所得”部分是按工資標準和實際所得來繳納的。一般的納稅標準為年收入1000萬韓元以下稅率為8%,收入越高稅率也越高,8000萬以上的稅率為35%。這里包括帶有財產稅性質的綜合房地產稅
以及繼承稅和贈與稅等。

  韓國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點”是年收入1500萬韓元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為標準)和年收入482萬以下的個體營業(yè)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給予一些費用優(yōu)惠或免征所得稅,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費、醫(yī)療費、殘疾人、學費、保險費、特殊稿費等等。以2002年為例,韓國國內1174萬多名的工薪階層中,竟有47.3%的人屬于免交所得稅的范圍。

  《市場報》 (2005年11月09日 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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