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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負責人與礦工一同下井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7日 00:40 北京現代商報

  據新華社電

  “各類煤礦企業必須安排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作業,與工人同下同上。”昨天,國家發展改革委、安監總局聯合發文提出上述要求。

  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可以深入了解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象,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當煤礦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按照規定,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礦長、區隊長報告。煤礦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要在追究礦長、區隊長責任的同時,追究當班帶班人員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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