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同事不許結婚”違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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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4日 10:25 人民網-市場報 | |||||||||
“單位同事不允許結婚,已經結婚的必須有一人要辭職”,日前,江蘇省南京市新港開發區內一家電子企業出臺此項內部規定,引起輿論一片嘩然。該廠年輕員工本來就多,有些人談了好幾年戀愛,正籌備婚事,單位突然出臺這樣的規定,讓他們陷入痛苦抉擇。 在現實生活中,單位制定的“同事之間不許結婚”一類的違法規定有很多,比如有的單位與員工約定“3年內不許生孩子”,也侵犯了人的基本權利。北京長濟律師事務所主任朱
北京市勞動監察部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企業的這些規定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如果企業依照自己的內部規定,和已婚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監察部門舉報;和企業的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應得的補償金。但如果是口頭規定,取證就比較困難,而錄音證據的鑒別條件還不完善,因此原則上還是以書證、物證為主。 《市場報》 (2005年11月04日 第十六版) 作者:李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