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在出席“2005中國金融論壇”時表示,整個證券行業風險也得到大幅釋放,證券公司的違規現象總體上得以遏制,包括客戶資產獨立存管制度等一批基礎性制度正在改進和完善,證券公司創新意識和創新動力也有了增強。他還透露,新的國債回購制度即將頒布實施。在對券商自營業務的監管方面,莊心一表示,證監會已經對自營證券交易實行賬戶全部報備、交易所實時監控,對異常交易行為實行一線快速反應、稽查提前介入。近期,還將公布《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內控指引》,進一步完善自營業務的
投資決策和風險監控機制。在委托理財業務中,證監會自去年10月初已經全面制止了未經批準的集合理財和三方監管委托理財業務,暫停了新的個人委托理財;對新開展的合規委托理財實行了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合同報備和資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在客戶保證金的獨立存管方面,莊心一表示證監會將督促全部證券公司年底前實現獨立存管。并且強制一批證券公司實行第三方存管;進一步研究完善第三方存管的內控機制和實現方式,為全面實施第三方存管打下基礎。據介紹,截至目前,已有52家公司實現客戶保證金獨立存管,其中2家實現了第三方存管;9家公司的第三方存管工作已經啟動;72家公司的自營和客戶結算備付金賬戶已經分開。莊心一認為,綜合治理實施一年多來,證券行業開始發生深刻變化。截至今年6月底,與綜合治理前相比,違規理財減少36%,挪用保證金減少48%,挪用客戶債券減少59%,通過并賬、清理、核銷、剝離,賬外經營減少58%;另外,監管信息的真實性得到增強,證券公司風險底數基本清晰。同時,證監會試圖以制度補漏的途徑堵住券商利用國債回購交易侵犯客戶利益的違規行為。據悉,新的國債回購制度將包括登記、交易、質押、結算四個環節,涉及結算公司、交易所、證券公司、客戶等四方面主體。針對國債回購方面的問題,證監會目前已經出臺了《標準券折算率管理辦法》,制定了《債券登記托管和結算業務實施細則》,并且推出了國債買斷式回購。新的國債回購制度是證監會自今年以來,對證券公司進行綜合治理所推進的基礎制度改革措施之一。
《國際金融報》 (2005年11月04日 第二版)
作者:本報記者 安明靜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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