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證券發行制度有望出現重大轉變
新股發行完全由市場說了算
尚福林表示,積極支持各種長期資金以多種方式投資資本市場
【本報北京11月2日電】(記者楊崢)證監會主席尚福林2日在“2005中國論壇”上表示,中國的資本市場由于歷史原因,一直以來“重投資,輕回報”,忽視了資本市場應有的基本功能,導致市場投資者的信心長期處于比較低迷的狀態。在“十一五”期間,我國將通過完善市場的基礎性問題來實現資本市場的飛躍。在IPO方面,進一步實現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由現行的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
尚福林介紹基礎性制度建設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完善資本市場相關的法律體系,建立對投資者提供直接保護的基本制度。目前,《公司法》和《證券法》修改已經完成,要認真地貫徹實施條款。此外,要盡快出臺《破產法》,為資本市場改革和發展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在建立投資者直接保護制度方面,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核心,明確投資者的直接訴訟權;建立集團訴訟制度和股東代表訴訟制度;明確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民事賠償責任;明確將誠信義務作為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其他證券投資機構等市場活動主體的主要事務;確立民事賠償優先的原則;要建立和完善專門的投資者保護機構。
二是完善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基礎性制度。包括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上市公司高管層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獨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制度、上市公司誠信評價體系、上市公司并購種種的法規體系和監管制度、上市公司的退市機制等等。
三是繼續推進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要建立發行規模和發行價格的市場化制約機制;完善發行核準機制;推進發行制度的市場化進程,并逐步創造條件由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
四是完善證券經營機構規范運作的基礎性制度。要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融資風險控制制度;完善客戶交易資金存款制度;完善證券經營機構規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對高管人員的約束激勵機制;繼續完善分配監管制度;探索包括集團化建設,證券控股公司及合伙人制在內的各種組織形式;完善證券經營機構兼并收購和退出機制;拓寬證券經營機構的融資渠道;積極推進符合上市條件的證券公司發行上市。
五是發展多元化的機構投資力量。要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支持保險資金、社保資金、企業年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長期資金以多種方式投資資本市場;逐步建立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形成多元化的、專業化程度高的、具有競爭力和互補性的合格機構投資者的格局。
尚福林最后表示,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已經全面展開,總體上進展比較順利,制約資本市場發展的一些制度性問題正在逐步得到解決,一系列有助于我國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措施正在逐步出臺,中國資本市場正邁進健康發展的新階段。
作者:記者楊崢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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