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變遷,改革開放中的“榮毅仁痕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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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8日 02:05 每日經濟新聞 | |||||||||
五世榮家 榮氏家族根深蒂固,其家族史卷帙浩繁,如今活躍在舞臺上的已經是榮氏第五代。 榮毅仁祖父榮熙泰一生波折,留下了“固守穩健、謹慎行事、決不投機”的訓誡,被此后的榮氏家族成員一一繼承。
榮毅仁父親榮德生是榮熙泰次子,15歲只身闖蕩上海,與其兄榮宗敬以錢莊為始打下榮氏家族基業。20世紀初,榮德生兄弟敏銳地嗅到了面粉行業的商機,其后將產業延伸至紡織業,榮氏家族事業邁出決定性一步。 解放后,榮氏企業曾一度陷入困難,國家以發放貸款、供應原料和收購產品委托加工等方法,對榮氏企業予以扶持。 1954年,榮毅仁率先向上海市政府提出將其產業實行公私合營,對私營工商業的改造工作起了積極帶頭作用,紅色資本家”的稱呼由此得來。上世紀70年代末,榮毅仁主持中信公司,作為改革開放初期的窗口,再次扮演了面向世界的“紅色資本家”。 榮毅仁二哥榮爾仁的次子榮智寬,在巴西商界享有崇高威望;榮毅仁的侄女婿沙曾魯長期在美國從事核能研究,在著名的阿崗研究所工作長達20多年,是享譽世界的核能專家。 榮毅仁的同輩中,現任臺灣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董事長的榮鴻慶是商業界的又一翹楚。榮鴻慶24歲赴香港經營南洋紗廠,55年后將事業轉向臺灣,紗廠則交由其子榮智權打理。近年來,榮鴻慶已把目光投向內地金融市場。 更迭至第五代,榮氏家族已大多旅居海外,遍布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巴西、德國和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等地。 榮毅仁“以官入商”的同時,其長子榮智健在某種程度上沿襲了榮氏家族的資本血統”。1978年南下闖蕩香港的榮智健,眼下已是中信集團董事、中信集團香港旗艦公司中信泰富主席。“智字輩”另一代表人物榮智鑫幼年喪父,早年到香港發展,目前在香港電子業占據一席之地。榮智健闖蕩香港初期,也得到榮智鑫與其兄榮智謙的幫助。其二姐榮智美曾任德國尤尼可公司經理,有德國商界女強人之稱,致力于推動中德兩國貿易的發展。(鐘寧瑤) 10月4日,當中國中信集團的數萬名員工迎來公司26周歲生日時,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想到,僅僅3周之后,公司的創始人榮毅仁會駕鶴西去。 10月26日20時左右,89歲高齡的榮毅仁彌留之際會想到什么,人們已經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26年前他親手創立的中信公司,已經成為一家治理相對完善的現代企業,并不會因“大人物”的去留而有所動搖。 榮毅仁所承載的民族資產者的興衰榮辱,都將被歷史風干為傳奇。但他在改革開放中所擔當的角色和種種努力,將附著在“中信公司們”的軀體上,繼續煥發活力。 一個“公司特區”的誕生 那些在中信實業銀行存款的人、通過中信證券買股票的人、購買中信基金的人或者是到上海中信泰富廣場購物的人,可能根本無法想像1979年10月4日成立時的“中信公司”是什么樣子,就如同人們無法將現在的深圳與當年的小漁村聯系起來一樣。而深圳和中信正是1979年兩個不同領域的“特區”。 事情緣起于1979年1月的一次會見。當時,鄧小平在約見工商界和民主黨派人士時,希望榮毅仁等能圍繞改革開放做一些實際工作,發揮自己的作用。在其他人士向鄧小平提出要“摘除資產階段帽子”時,榮毅仁卻提出了吸資興辦實業的建議,并獲得鄧小平的首肯。 一個月后,榮毅仁向中央提出了《建議設立國際投資信托公司的一些初步意見》。當年6月,國務院正式批準成立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簡稱CITIC或中信公司)。10月,中信公司正式成立,榮毅仁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曾在上世紀50年代公私合營時名噪一時的“紅色資本家”“榮老板”,再度發揮專長,直接踏入改革開放第一線。 1979年10月12日國務院批準的《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章程》中稱,公司的任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令、條例,引導、吸收和運用外國的資金,引進先進技術,進口先進設備,對我國進行建設投資,加速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榮毅仁做這些事情可謂得心應手。榮氏家族有400多位親屬分布在世界各地,其中大多都是工商界及科技界知名人士。得到了海外親友的幫助,榮毅仁本人通過自身的影響力和妥善運籌,使得中信公司在為中國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領域中成效卓著。 而少年起即涉足實業的豐富經驗,讓榮毅仁在改革開放初期作出了大量的驚人創新。其中之一便是海外發債。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22項重點工程中的大項目江蘇儀征化纖工程,因投資不足準備下馬。當時中國急需化纖產品,項目下馬損失難料,中信公司遂向當時的紡織部提出向海外發行債券的方案,并于1981年2月在日本成功發行100億日元債券。在標榜“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的時代,此舉引來爭議無數。但終因融資成效卓著而轟動一時,被奉為“儀征模式”。 在復旦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軍看來,改革開放初期的“中信模式”是無法復制的。“這是特殊的政策環境和制度背景下的產物。”張軍認為,中信公司成立時具有濃厚的政府背景,同時又以獨立的公司面目出現在外國人面前。“在當時情景下,榮毅仁來主持中信公司是最合適的人選:國際上的人脈、家族產業和與政府的密切關系。”凡此種種的特殊情形,都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開展而逐步消解。 新中信集團又“先走一步” 事實上,在中信公司籌備的同時,時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榮毅仁,還做了一件影響至今的事情。 改革開放初期,鼓勵海外人士來華投資創辦中外合資企業,是中國實行對外開放政策的一項重大舉措。而在制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時,榮毅仁對原草案中規定“外方投資比例不得高于百分之五十”這一條提出:在外方投資比例上可以只定下限,不定上限。他建議可規定“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這樣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吸引海外資本。 此舉被人大常委會采納,并被寫進改革開放初期設立的第一批7部法律中唯一一部涉外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第四條。 直到今天,在很多行業中,25%仍是合資和中資的分水嶺。盡管越來越多的外資機構開始呼吁更多的股權比例,但這在當時的確大大鼓勵了境外投資者的熱情。 而今天由中信公司重組而來的中信集團,又開始在某些領域先走了一步。雖然在1993年當選國家副主席后,榮毅仁離開了中信公司,但中信仍然伴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進程而不斷進展。 2001年10月,中信成立金融控股的構想歷經4年終于獲得國務院批準,資產總額占集團逾80%的金融資產,由新成立的“中信控股”負責管理,成為國內首個金融控股公司。 “其實中信一直走在改革的前列。”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重組后的中信集團,對中國組成金融控股公司方式提供了經驗,也為中國金融業今后混業經營提供了新的經驗。 “新的所謂‘中信模式’,就是母公司下總體不分家,內部根據不同金融領域分各個企業,各企業之間有‘隔離墻’。”曹鳳岐認為,中國目前并無金融控股相關法律,中信模式為金融業改革尤其是銀行改革提供了參照。 對于中信集團的屢次突破,曹鳳岐認為,這一方面是改革開放的產物,“公司特區”政策上沒有特別限制;另一方面是由于榮氏家族成員的個人領導魅力。“中信雖然是榮氏一手創辦但并無榮氏資本,所以不能說是榮氏‘家族企業’,但的確依靠榮氏個人管理經驗,探索出了自己的路子。”曹鳳岐說。 作者:霍中彥 鐘寧瑤 每日經濟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