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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氣象漏報錯報將追究刑責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0日 11:20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日前召開的北京市12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草案)》。北京市氣象局局長在對該法規草案作說明時表示,今后,氣象工作人員有重大漏報、錯報,將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施辦法規定,市和區、縣氣象主管機構及所屬氣象臺站的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丟失或者毀壞原始氣象探測資料
、偽造氣象資料等事故的,如果導致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施辦法規定,露天的大型娛樂、游樂、體育設施等應當安裝防雷裝置。不安裝或者安裝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裝置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張潤東)(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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