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首家規范董事會寶鋼“上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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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8日 03:17 東方早報 | |||||||||
據新華社上海10月17日專電 隨著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向寶鋼5位外部董事頒發聘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成為中央企業中第一家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過半數的董事會。我國中央企業中第一家規范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開始正式運作。
“這是國資委成立以來最大的新聞,意義非同一般。”李榮融這樣評價,“以前國有企業改革多數是方法上的改進,這次是從體制、制度上的改革。” 17日在此間召開的寶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試點會議上,李榮融指出,寶鋼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中央企業建立和完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第一批試點企業,標志著中央企業建立和完善董事會邁出了新步伐。 “不要小看公司前面加的‘有限’兩個字,這是國有企業由按照《企業法》注冊向《公司法》注冊一個重要標志,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具有重要意義。”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劉東生說。 從適用法律的內容上看,國有獨資公司與國有獨資企業分別受《公司法》和《企業法》的調節。從決策機制上看,國有獨資公司強調董事會決策,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而《企業法》規定由廠長決定企業的各項計劃和行政機構的設置,是以廠長一個人為中心的決策制度。 寶鋼董事會由9人組成,其中,董事長謝企華,副董事長、黨委書記劉國勝,董事、總經理徐樂江,職工董事、工會主席汪金德;5位外部董事:馮國經(香港)、李慶言(新加坡)和吳耀文、楊賢足、夏大慰。 董事會下設4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內部審計委員會。 “選擇國有獨資公司進行董事會試點,主要是通過規范公司治理結構來加快推進股份制等各項改革;同時,也是從中央企業的實際出發,通過建立和完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規范行使中央企業對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東權利,確保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促進上市公司做強做大。”李榮融指出。 他說,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這次試點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與過去的董事會的不同點。大企業的決策權與執行權應當分開。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可以避免董事會成員與經理人員高度重合,實現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開,從而保障董事會集體決策。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今年4月,國務院提出了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要以建立健全國有大型企業董事會為重點,抓緊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獨立董事和派出監事會制度。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國資委提出在中央企業開展建立和完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工作,選擇了寶鋼等11家企業作為試點。 除寶鋼外,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會試點企業還有: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中國誠通控股公司、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國旅集團公司、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冶金建設集團公司、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新興鑄管集團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