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近日,鑒于歐盟委員會將對《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以下簡稱RoHS指令)的豁免清單進行更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別提請相關部門、出口企業、行業商會、協會和研究機構等相關利益方認真研究新的豁免清單,結合實際積極提出意見,爭取使RoHS指令對我國電子電器設備出口歐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2003年1月27日,歐盟委員會通過RoHS指令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市場上銷售的新電子電器設備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溴聯苯和聚溴二苯醚。2005年8月18日,該委員
會又通過了一項決議,確立了電子電器設備中上述6種有害物質所容許的最大限量,其附件列出了免除該要求的產品清單。從2005年9月2日~10月28日,歐盟委員會對此清單征求意見。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RoHS指令對我國機電產品的出口意義重大。本次征求意見的清單共23項,有意提出意見的單位要利用各種科技論據盡可能地論證豁免的必要性。據悉,國家質檢總局有關部門將組織對該清單的評議和征求意見工作,合理、合法地運用應有權利,積極、主動、及時地提出意見,最大限度維護我國出口企業的合法權益。
(金陵/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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