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法規知識論壇㈦
直銷信息披露是指直銷企業在產品銷售中,依法向社會公眾公開信息的行為過程。
直銷信息披露對直銷市場的發展意義重大。建立直銷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強化對直銷企業的監督,優化社會和經濟資源配置,提高直銷市場的運行效率,進而保護廣大消費者的
合法利益,保證直銷市場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同時也有助于直銷企業開展透明經營、樹立正確的經營形象,使廣大消費者能夠客觀地理解和對待直銷。
《直銷管理法規》明確規定,申請成立直銷企業必須“依照規定建立了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同時規定,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職責分工和《直銷管理法規》規定,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并及時進行更新;直銷企業應當向符合《直銷管理法規》規定的授課人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直銷企業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并實行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等等。在這些規定中,信息披露制度涉及到直銷企業經營的各個方面,比如計酬制度、退貨制度、保證金制度、招募推銷員制度,售后服務制度(投拆電話、聯系電話和地址)、推銷員的培訓制度;店鋪名稱、數量、地址電話、店鋪所屬推銷員人數、名單及其獲得報酬的情況;推銷員個人資歷、處理推銷員和消費者退貨情況,等等。另外還規定,對企業重大訴訟事項和被主管部門處理的情況,直銷企業必須在網站上公布。
直銷企業進行信息披露是由直銷產品的特性決定的。直銷市場上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通常直銷企業比消費者更多地了解企業內部經營活動,而消費者往往是按照直銷企業發布的各種信息來判斷其產品的內在價值,這樣就可能導致直銷產品的實際價值與人們的預期不相一致。一些直銷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在推銷產品中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時有發生。因此,加強直銷企業的信息披露工作和相應的制度建設就顯得非常重要和緊迫。
自國外直銷企業進入我國市場以來,企業和產品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顯得比較突出。不少直銷企業把信息披露看成是一種額外的負擔,不愿意主動承擔向消費者披露信息的義務;也有一些直銷企業在信息披露方面反應不夠及時,使消費者不能有效獲得相關信息,直接造成消費者的經濟利益蒙受損失;還有一些直銷企業信息披露不充分,比如財務信息、投資信息和利潤信息的不完整等,有的甚至以保護商業秘密為由,故意隱瞞重要信息。這在直銷稅收環節中問題比較突出,造成企業稅收和個人所得稅的大量流失。由于直銷交易通常是在一對一的情形下進行的,因而以現金為結算方式客觀上容易導致企業銷售額難以準確估計;另外,直銷模式中可能涉及到大量的從業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征管也異常艱巨。為此,有關部門必須嚴格稽查,堵住直銷行業中的稅收漏洞。
政府部門規定直銷企業必須進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原因,在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由于直銷活動在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直接展開,因而除了必須有相應的信用和資金擔保外,還必須有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暢通的了解信息的渠道。直銷市場的最大問題事實上在于如何對消費者實施最有力的保護。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提高消費者識別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及直銷產品的能力,從思想上、意識上增強對于直銷這一營銷模式的把握,經得起形式各樣的誘導而不致上當受騙。
現在來看,在直銷活動的產品交易環節,容易出現損害消費者的行徑:比如一些直銷企業根本不具有確保產品質量的生產設施,有些甚至根本沒有相應的生產設施,這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就會發生質量問題;此外,直銷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導致獎勵制度中傭金比率過高,企業只有降低成本或提高價格才能實現盈利,最終導致產品質量失去保障。也有一些企業只是把產品當作一種進行傳銷活動的工具,極大地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一些銷售人員在銷售策略上做虛假宣傳,夸大產品的功效和購買產品的好處,也極易引發大量的退貨行為和消費者的投訴行為。
為了防止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在直銷過程中出現以上種種問題,建立及時、準確、權威的信息渠道就尤為重要。在對直銷市場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方面,政府管理部門、行業協會組織、大眾媒介、網絡媒體應當是消費者獲得直銷企業經營狀況及其產品信息的主要渠道。
在《直銷管理法規》實施的進程中,加大直銷信息披露的渠道建設,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在信息披露渠道的建設中,除了需要建立快速、準確、全面的信息披露網絡外,還應當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監管體制,進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的有關法規制度,對披露虛假信息的直銷企業依法進行懲處。
在改革直銷信息披露的方法上,應當建立面向社會公眾的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制度,并嚴格制定信息披露審查程序和披露標準,堅持重要性、及時性和客觀性標準相一致。促使有關部門、直銷企業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夠全面、及時、客觀、有效地反映直銷市場、直銷企業、直銷人員以及直銷產品中存在的問題。
在信息披露方面,還應當堅持自愿性與強制性相結合的原則。繼續擴大和規范信息披露的形式和途徑,使廣大消費者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和費用獲得與直銷有關的信息。(本專欄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