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對進口丁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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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4日 11:48 商務部網站 | |||||||||
2005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05年第66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于俄羅斯、美國、南非、馬來西亞、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丁醇(英文名稱:butanols)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丁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中列在29051300和29051400稅號項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產于俄
本反傾銷調查通常情況下在一年之內結束,即于2006年10月14日之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0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