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金融業將迎來突破性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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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0日 06:3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發改委官員表示,要特別鼓勵金融創新,引導金融業綜合經營,發展交叉類、延伸類的金融服務 北京消息國家發改委高級官員昨日指出,未來五到十年,中國金融服務業應該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性產業,需要特別關注并加快發展。
在昨日召開的第二屆中日經濟高級論壇上,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副司長徐林就制訂十一五規劃過程中如何確定中國金融服務業發展方向的問題進行了闡述。他強調,在這此過程中,要特別鼓勵金融創新,引導金融業的綜合經營,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發展交叉類、延伸類的金融服務。與此同時,要規劃發展各類專業化的投資銀行、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滿足結構調整中特別是企業并購和資產重組中的金融服務需求。 徐林說,以前國家有關部委在討論金融服務業發展問題時,只是把金融和銀行作為一個政策手段。在討論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中關于金融服務業發展方向的問題時,我們已經認識到金融服務業應當是一個高度市場化、商業化的服務領域。目前比較一致的觀點認為,要從以下六大方面加快發展: 第一,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特別是基于十一五期間我國GDP年均7.5%的增長、居民個人人均金融資產可望突破4萬元人民幣的判斷,我國個人金融服務的需求空間將大大拓寬。因此,特別需要提高金融服務業的效率和競爭力,健全金融體系,控制金融風險,完善服務網絡,創新服務品種。 第二,要圍繞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來完善金融服務,圍繞所有制結構的調整、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技術企業的發展,應大力發展股份制、合作制的中小銀行,同時通過設立金融租賃公司、創業投資基金等一些非銀行的金融機構,滿足廣大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技術企業的融資需要。 第三,適應企業國際化經營和參與經濟全球化,特別是今后外匯管理體制的變革,以及未來可能實現資本賬戶管理自由化的形勢,應當積極發展外匯風險管理、綜合理財等金融服務形式,滿足企業在進出口貿易和利用外資、對外投資過程中規避外匯風險的需求。 第四,隨著各類保險需求的擴大,應該多開發一些個性化的保險新品種,滿足多層次的保險需要,同時規范發展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包括網上保險理賠等品種。 第五,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特別是社會保險體系的逐步完善,中國的各類保險,社保基金的規模會日益擴大。這種情況下,需要通過銀行、保險、證券業為這些基金提供保值和增值的服務。 第六,為了穩定日益擴大的金融服務市場,還應當實行強制性存款保險等保障制度,設立存款保險基金、證券投資者補償基金、保險保障基金等新的基金。按照有限賠付的原則,逐步建立起整個金融業的風險補償機制。 作者:記者 吳占宇 (來源: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