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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詳解部分與百姓息息相關法規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08日 09:48 經濟參考報

  又有40部法規開始實施

  “信用不良客戶將上黑名單;具備5項條件可申請廉租住房;二手車壟斷格局將打破……”從10月1日起,又有40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包括國家級法規18部、地方級法規22部。內容涉及信貸、稅收、消費、住房、汽車、就業以及商檢等諸多方面。專家表示,這些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頒布實施,標志著依法治國的趨勢越來越強,一切關系人民切身
利益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將被納入法治的軌道。

  信用不良將上黑名單

  為防范和降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促進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實施。對此,記者采訪了有關法律專家。

  吉林大學法學院民法教研部主任彭誠信教授說,這個辦法的頒布實施非常重要。市場經濟社會是一個信用社會,主要強調的是個人的信用,將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備案對促進企業和個人積累信用記錄,幫助商業銀行防范信用風險,保持金融穩定,促進金融發展都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辦法》規定,個人信用數據庫采集、保存個人基本信息、個人信貸交易信息以及反映個人信用狀況的其他信息,為商業銀行和個人提供信用報告查詢服務。出現無能力還貸或拖延還貸等現象的客戶將進入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黑名單。

  與此同時,為保證個人隱私安全,《辦法》嚴格限制個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商業銀行不得向未經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或變相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提供個人信用信息。商業銀行通過該數據庫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應當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書面授權可以通過在貸款、貸記卡、準貸記卡以及擔保申請書中增加相應條款取得。個人認為自己的信用報告存在錯誤信息時,可以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或征信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異議申請。

  申請廉租房需五條件

  廉租住房制度是讓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的保障,為實現居者有其屋,建設部、民政部制定了《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對此,記者采訪了建設部有關負責人。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實施的《辦法》對于申請廉租房的條件和取消享受廉租住房資格都作出了嚴格規定。《辦法》規定,同時具備下列5項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第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第二,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準;第三,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第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第五,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準。

  《辦法》還規定,如果發生廉租房連續空置6個月的;將承租的廉租房轉借、轉租的;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等6種情況之一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取消其享受廉租住房資格,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此外,《辦法》還要求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應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一年一報。

  二手車壟斷格局將打破

  與原國內貿易部1998年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等規定相比,由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制定和新頒布實施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將二手車經營權完全放開,打破了原來的壟斷局面。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與原有規定相比,《辦法》最重大的變化在于打破壟斷格局,引入競爭機制,實現經營主體多樣化。新的規定將二手車經營權完全放開,符合相關條件的汽車品牌經銷商等經營主體均可申請從事二手車經營,打破了原來只能在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壟斷局面。

  這位負責人表示,取消二手車交易場所的限制,及時引入汽車品牌經銷商等經營主體,實現經營主體多元化,有助于打破壟斷,建立競爭機制,提高交易規模及服務水平,改善消費環境,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有利于充分利用現有營銷網絡和較成熟的運營管理體系,發揮規模優勢,加強質量管理,確保所售二手車的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同時,有助于為消費者提供售后服務,保障消費者的利益;更為重要的是,有助于為二手車市場提供豐富的經營資源并促進新車銷售,進一步增強汽車市場活力。

  高收入者納稅管理被細化

  為嚴堵個人所得稅征管上的漏洞,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明確將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提出全員全額管理概念,細化對高收入者的納稅管理。稅務機關將對每個納稅人建立收入和納稅檔案,實施“一戶式”的動態管理。納稅人個人基本信息、所有收入、納稅信息都能在一個檔案中查詢。

  《辦法》對個人所得稅征管重點高收入者的管理,從實際操作層面予以細化,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房地產、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等高收入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等納入重點納稅人的范圍。

  與此同時,《辦法》還要求各地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稅收征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從而對其實施滾動的動態重點管理。

  對此,孟繁超表示,管理規則細化,有利于稅務部門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但本辦法的層次較低,有些規定或許難以落實,個人信息采集涉及納稅人的隱私權,最好有上位法的規定,以做到合法采集;同時應當建立培養納稅人納稅意識的規定,不能僅將納稅人看成管理的對象,不能給納稅人增加納稅以外的成本,應保證納稅人知情權,使納稅人了解根據什么標準納的什么稅,以及稅款的使用情況。

  作者:李佳鵬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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