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醫院進行評審、評價的初衷是為了讓醫院加強科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縱觀從上世紀90年代初分級評審到今年管理年評價的幾輪評審、評價,雖然逐步提高了醫院醫療服務質量,但由于主管部門疏于日常的監督,也養成了一些醫院為了“三甲”牌子而弄虛作假的“習慣”———
“三級甲等醫院”在我國醫院等級分類中屬于最高級別,這個金字招牌在近幾年的醫
療市場競爭中成了最耀眼的光環,吸引了無數患者慕名而去。它除了給醫院帶來了最高的名聲、最高的社會地位,還給醫院帶來了最可觀的經濟利益。
按照“醫療服務收費標準”中的規定,“三甲”的收費是醫療機構中最高的。我們來算一筆賬,患者在三甲醫院放射科照一次X光膠片是160元,在二甲醫院為130元。假設按5000人次計算,三甲醫院的收入是80萬元,二甲醫院為65萬元,僅此一項就相差15萬元。而醫院共有3000多個服務項目,照此推算,三甲
醫院與二甲醫院由于級別不同,收入差距之大顯而易見,所以說“三甲”的牌子對于醫院來說就如同一臺“印鈔機”。
而醫院對“三甲”這塊金字招牌帶來的經濟效益自然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在上世紀90年代初的醫院分級評審和今年的北京市試評中都為此費盡了“苦心”。一位三甲醫院的外科專家向記者透露,北京不少醫院為了“三甲”,在評審中弄虛作假已經是家常便飯,如果評審組來個突擊檢查,很多三甲醫院都是不合格的。
據記者多方了解,在上世紀90年代初醫院分級管理評審制度推行期間,一些醫院竟是用國外淘汰的二手CT機充當新CT機等弄虛作假的行為評上三甲醫院,這在業界已經是公開的秘密。隨著近幾年醫院的發展,這些落后的機器已經退伍,新的高端機器代替了這些老“古董”,醫院為當初在這方面的弄虛作假畫上了一個句號。但醫院為評審連夜抄襲“假”病歷的做法卻一直沿襲至今,這也是很多醫生懼怕評審的原因之一。
為何面對分級評審,醫院如此之重視病歷這個指標?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分級評審分硬件評審和軟件評審,病歷是反映軟件指標部分很重要的方面,病歷的合格給評審的過關奠定了很重要的基礎。檢查組會抽查醫院的一部分病歷,看其是否嚴格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有關要求書寫規范、完整、及時。如果病歷未按要求填寫,就要按《病案質量評價標準》中的“評價標準”給予扣分,如果每份病歷都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醫院就根本達不到評審的合格標準。但實際上,醫院的住院病歷很多都是不符合標準的,不是病歷填寫不完整、就是不符合書寫要求……一些醫院當初為了掛上“三甲”招牌,今年又為了通過北京市試評,保住這個等級不被摘牌,就讓醫生連續幾個晚上通宵完成醫院布置的病歷“作業”。但是很多病人都已出院幾年,要把缺項補全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跟編故事一樣把病歷“編”全了;而且有的項目是醫生在病人住院期間根本就沒有做,但為完成“作業”不得不弄虛作假……對于那些病歷不符合書寫標準、寫得亂的只有重新抄寫整齊。
記者了解到,很多醫生都不贊同編寫“假”病歷的行為,因為醫生的職責是準確為患者診治,而連夜不睡覺的編病歷勢必會影響第二天的工作狀態。醫生們白天都睡眼惺松地面對病人,怎能保證診療的正確?
一位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病歷反映了醫療技術水平、醫療質量、醫療管理水平的部分指標,而醫院一時“追求”病歷的“完美”行為會給評審帶來一定的“完美”音符,所以就很難準確判斷出一個醫院的真實水平。
既然早就出臺了《病案質量評價標準》,明確規范了醫師病案書寫的行為,為何醫院每次都要到關鍵的評審期才想起補病歷進行應付?這就說明相關部門平時的監督的確存在真空。今年是醫院管理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醫院管理年評價指南(試行)〉的通知》,對醫院進行評價。
記者注意到,在《通知》“評價指標”中就有“病案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的考核,在其中明確規定要落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醫療文書書寫要及時、準確、完整、規范……面對此次醫院管理評價,醫院是否又要“挑燈夜戰”?今年的“醫院管理年”,能否管住這十幾年來應付評審的“慣例”?我們不得而知!
《市場報》 (2005年09月26日 第四版)
作者:本報記者 許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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