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上海公安系統新招聘的1200名文職人員采取了一種被稱為“人才派遣”的用人模式,即求職人員與人事代理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派遣到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在用人單位的管理、約束、支配下工作。
到目前為止,上海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才派遣數量已逾20萬。在這種新型的用人模式下,這20萬從業者,將同時與人才派遣機構和實際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人才
派遣”,又稱人才租賃、人才派遣、勞動派遣、勞務派遣等。22日在上海召開的2005年人才派遣政策研討會上,人事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克良說,作為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人才派遣已被世界各國所采用,成為當前用人制度改革發展的一種國際趨勢。
研討會上顯示,這種新型的用人模式正在被全國各地廣泛采用,并日益呈現出三大特征:一是人才派遣運作正從季節性、臨時性、突擊性、輔助性、低層次的勞動派遣走向長期性、專業性、高層次的人才派遣;二是要派單位正從外國使領館、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商投資企業擴展到地方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從非國有企業拓展到國有企業,從營利性機構拓展到非營利性機構;三是受派遣人也從農村勞動力、外來從業、停薪留職、退休人員等擴大到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高層管理人員。
(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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