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超/圖
建設部劃出四條“禁行線”
據新華社電
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昨日表示,風景名勝區經營權的轉讓方式中,有4條底線是不能突破的。
第一,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不能有任何削弱,更不能做任何的轉移。風景名勝區不能交給企業管理。
第二,絕不能在核心景區推行任何實質性的經營權轉讓。
第三,對已經開發、成熟的景點以及其他重要的景點,不允許轉讓其經營權。
第四,風景名勝區的大門票不能讓公司壟斷,或者捆綁上市。仇保興是在此間舉行的全國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暨風景名勝區
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仇保興說,在風景名勝區外圍或邊緣,或者是比較次等的以及風險較大的資源開發和景區內的旅游設施和服務項目,如賓館、索道、綠化等,這些都可以進行市場化運作,按照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三權分離的原則,對可經營的項目實行特許經營。
對于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或者是新開發的景區(景點)進行經營開發的企業實體,在符合規劃和項目特許經營有關條件的前提下,經過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簽訂協議,可在特許經營費的繳納和其他政策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對于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經營的當地原住居民和農民,各地應該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有的省份制定了風景名勝區內項目特許經營辦法,對風景名勝區試行特許經營進行了積極探索,希望各地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和完善。
少林寺等著名景區被點名
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就像一個個美貌的女子,風姿綽約,然而,尚未理順的管理體制、時有發生的違章建筑、不規范的標牌設置等問題則像美女臉上的斑點,亟待祛除。
在昨日舉行的全國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暨風景名勝區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來自全國各地的代表紛紛開出藥方,為美女祛斑。
[斑點] 出讓風景名勝資源
[癥狀]
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資為名,將風景名勝區景點經營管理權整體轉讓給企業,有的把風景名勝區門票收益權轉讓給企業,有的將風景名勝區保護監督管理職能委托給企業。
[危害]
破壞了風景名勝區資源所具有的全民性,成為個體用來“圈錢”的工具。
[處方]
要嚴格按照法律規章辦事,國務院有關規定指出“風景名勝資源屬國家所有”,“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景區土地”,建設部也明確要求任何地區、部門都沒有將“風景名勝區的經營權向社會公開整體或部分出讓、轉讓給企業經營管理”的權利。
[斑點] 違章違規建設
[癥狀]
在一些風景名勝區,違背規劃、不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自行開工建設的行為仍時有發生。如河南嵩山少林寺風景名勝區,當地個別部門不按規劃、不按規定程序報批,違規建設職工住宅,陜西華山旅游公司違反規劃,擅自在風景名勝區修建客運索道。一些地方未按規定程序報批,在風景名勝區修建道路、水電站、開山采石等現象屢有發生。
[危害]
違章違規建設嚴重影響景區自然環境和風貌,甚至造成事故發生。
[處方]
國務院保留了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內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實行行政許可審批的規定。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指導做好風景名勝區內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報批工作,同時加大對違章違規建筑的查處力度。
[斑點] 尚未理順的管理體制
[癥狀]
據建設部抽查,至今仍有部分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尚未建立管理機構,或建而未管,形同虛設;有的風景名勝區管理仍然存在一山多治、地域分割、部門分割,未能實行統一管理;有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政企不分管理無序。
[危害]
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混雜,職責不清,難以有效履行風景名勝區資源利用和保護監管的行政管理職能。
[處方]
《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經國務院法制辦多次協調審查,現已基本定稿。該條例對風景名勝區的設立、管理機構、規劃編制、資源保護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近期擬報請國務院審查通過并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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