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教育 > 正文
 

辦教育儲蓄須開證明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1日 01:04 北京現代商報

  商報訊(記者 張培娟)從今年10月1日起,居民在銀行辦理教育儲蓄業務需由學校開具“證明”,虛假教育儲蓄將被嚴懲。這是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近日聯合制定下發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規定的。

  據悉,教育儲蓄一直免征利息稅。1999年國家恢復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利息稅
以來,對教育儲蓄的免稅管理一直是利息稅征管的薄弱環節。為了逃利息稅,儲戶在儲蓄機構多頭開戶、用虛假或不合格的證件開戶現象嚴重。許多儲戶存款并非用于子女讀書,有的儲戶甚至根本沒有子女讀書,也都一樣以“教育儲藏”名義存款。部分儲蓄機構甚至為完成儲蓄任務而以教育儲蓄的名義進行攬儲,對國家金融和稅收秩序產生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教育儲蓄”已成為偷逃國家稅收的漏洞。

  針對證明不統一、不規范的問題,《辦法》規定,

教育儲蓄到期前,儲戶必須持存折、戶口簿或身份證到所在學校開具“證明”;“證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印制,由學校到所在地稅務機關領取;“證明”一式三聯,分別由學校留存、提供給儲蓄機構、報送主管稅務機關;教育儲蓄到期時,儲戶必須持存折、戶口簿或身份證和“證明”支取本息,儲蓄機構應認真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免稅優惠,并在“證明”上加蓋“已享受教育儲蓄優惠”印章。

  S051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