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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愈演愈烈 亟待“收編”規范管理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6日 08:25 經濟參考報

  編者按:在農村經濟、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由于為“三農”服務、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體系不健全,且普遍存在著“惜貸”、“懼貸”現象,一些區域和領域信貸資金供需嚴重脫節,直接催生、催熱了民間金融。近年來,被稱為“灰色金融”的民間借貸活動,在我國城鄉呈愈演愈烈之勢,已經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諸多負面影響和后遺癥,亟須“收編”納入監管范疇實行規范管理。

  民間借貸再度火熱 灰色金融規模龐大

  記者調查發現,民間借貸這種古老的直接融資形式,在我國農村地區仍然有著巨大市場。尤其是在湖北、江西等“三農”問題比較突出的省份和浙江、江蘇等民營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受稅費改革、金融改革和宏觀調控等因素影響,一度有所緩和的民間借貸又活躍起來,且規模龐大。

  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系統前不久對20294個農戶進行的調查顯示,通過民間借貸獲得的貸款占這些農戶貸款總數的69.41%,平均每戶為1008.56元。據測算,我國農戶一年從民間獲得的貸款高達2000多億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研究專家黃孝武說,我國農村民間借貸規模已遠大于正規信貸規模,并正以每年20%左右的幅度快速增長。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一份研究報告曾明確指出,中國農民來自民間金融市場的貸款是來自正式信貸機構的4倍。湖北省農調隊去年對3300個農戶進行監測的結果顯示,農民一年里向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借款占借貸總額的比例超過50%。

  民營經濟領域是民間借貸的活躍區。采訪中一些專家透露,2000年以來,全國企業間直接拆借或借貸的金額每年不低于1000億元。在一些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企業間特別是民營企業間臨時拆借、個人間直接借貸,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在這些城市的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總額中,80%左右來自民間金融。

  去年3月以來,溫州市民間借貸利息和發生額都不斷攀高。平均月息從8‰月月攀升,已突破15‰,最高的甚至達30‰。僅去年5月,民間借貸發生額就有6492萬元,比上年12月增加964萬元,增幅近18%。目前,溫州民間借貸資金在中小企業運作資金總額中的比重已從2004年初的6%回升到10%以上,民間借貸規模估計超過200億元。

  金融盲區盲點增多 企業農民求資若渴

  湖南省委黨校副教授詹花秀認為,從上世紀90年代起,農村金融機構大量撤并,各大

商業銀行紛紛從“規模不經濟”的農業信用領域退出,現在金融機構為農民服務的覆蓋面不足農戶總數的20%,農村地區的金融盲區越來越多;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則是各金融機構眼里的“二等公民”,成為城市金融中的盲點。

  據了解,從1998年至今,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撤并3萬多個縣及縣以下機構。工農中建四大行已基本取消了對農業的放貸。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我國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由于定位和功能的狹隘,無法發揮正常的支農作用。作為“三農”信貸“主力軍”的農信社,服務網點有限,信貸投放不足,支農明顯力不從心。有統計資料顯示,農戶從正式金融機構得到的貸款占其借款總額的比重,1985年以前約為40%,下降到了近年的大約只有20%。在這種情況下,民間借貸便得以在農村發展壯大。

  以湖南省的一個市為例,其下轄的7個農村縣(市)金融服務網點,2004年比2000年減少了101個。農業銀行剩下的51個營業所,大部分相當于儲蓄所的職能,只攬存不放貸;支行也存在職能弱化的情況,有一家縣支行5年來只發放貸款3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企業、農民都是靠親朋好友湊錢借錢,甚至靠高利貸來搞經營、搞生產。

  江西省1998年以來金融機構從縣域地區撤并的營業網點達2790多個,不少鄉鎮成為金融盲區。當地人行的一份調查顯示,某縣金融部門每年只能提供信貸資金1億多元,而同期的資金總需求量達到5億元。目前,這個縣的個人借貸只有15%得到滿足;企業借貸只有20%被授信,能得到貸款的只有7%,而且被嚴格限制了用途。因經營資金緊缺,縣城的30家企業一年要有5至7次民間借貸行為。

  我國個體私營經濟中99%是中小企業,卻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近80%的中小企業資金短缺,求“資”若渴。湖北省企業調查隊的一份調查顯示,有70%的中小企業把“融資難”選為首難,希望“從銀行獲得長期或短期貸款”的認同率高達61%。而銀行普遍存在著所有制和地區歧視,2002年上半年,武漢地區金融機構累計投放的1025億元資金中,只有27.53億元投向了中小企業,僅占2.69%。

  記者在武漢光谷采訪時,這里的許多民營高科技企業為貸款之難叫苦不迭,不少企業稱迫不得已從民間融過資。武漢光谷的一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財務副總監汪先生說,去年初國家宏觀調控,銀行停止給他們貸款,公司一下子陷入資金緊缺狀態,如不跟進投入,企業將損失慘重。后來他們只有以4000平米的廠房和設備抵押,向一家投資公司借了1000多萬元解燃眉之急。

  無序交易糾紛頻發 負面效應不容忽視

  民間借貸作為游離于監管之外的“灰色”交易行為,很容易發展成為非法吸儲放貸的私人錢莊和組會。在浙江省寧海縣,“抬會”、“標會”等民間金融組織十分活躍。據當地銀監辦調查,參與各種組會的人數接近全縣人口的7%。由此引發的民事糾紛也明顯增加,去年寧海縣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糾紛案約有200起,占了所有執行案件的30%左右。溫州市民間借貸有一種職業中介稱為“銀背”、“呈會”,前者為聯系資金供給與需求的中介人,后者為邀集若干親朋參加、籌集會金輪流交會員使用的資金互助組織。溫州曾對瑞安莘藤區作過一次調查,結果顯示在這個區的30個行政村中,平均每村都有一個“銀背”在活動。

  在武漢市,許多典當行、寄售商行都暗中開展吸存和放貸等金融活動。漢口前進四路被稱為“典當寄售一條街”。這條街上有典當行、商品調劑行和寄售行數十家。記者暗訪時發現,有不少從事違法融資行為。據業者透露,有的大行吸存和放貸金額以百萬元計,甚至高達上千萬元。事實上,全國許多省市都曾發生過典當行、調劑寄售商行高息攬儲、違規發放信用貸款的大案。去年6月底,溫州泰順縣查封的一處大肆吸儲放貸的非法典當機構,其90%以上的貸款都是只憑一紙借款契約或借據進行的,沒有正規的借貸合同,也很少有抵押、擔保措施。

  天津社科院教授陳柳欽說,民間金融的確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解決個人、企業生產及其它急需,彌補金融機構信貸不足,加速社會資金流動和利用,起到了拾遺補缺的正面作用。但如今民間借貸行為已演變成一種群體性的社會游資行為,其負面效應顯而易見。

  一是影響社會安定。民間借貸手續簡單、缺乏必要的管理和適用的法規支持,容易引起糾紛;民間借貸涉及人員廣泛,且多發生于社會基層,一旦發生欠債不還,容易發生暴力收款行為,民間近年來還出現了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追債公司。

  二是影響國家貨幣政策實施。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價格由國家確定,而民間借貸的利率是雙方自發商定,兩種定價方法存在天然矛盾。且民間借貸大都是在資金需求緊張迫切,銀行無法解決的情況下發生,基本上是一個賣方市場,利率水平通常畸高,民間借貸形成的貨幣流量也難以預測和控制。

  三是加重企業負擔。民間借貸一般是高利貸,受高息負債帶來的有限效益制約,企業往往得不償失。支付不起到期債務時,不得不再通過新的高息借貸來償還舊債,使企業資產被挖空并形成惡性循環。

  四是危害正規金融體系的收益性和流動性。在民間借貸活躍的區域,銀行吸收存款相應困難。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并未根本擺脫“以存定貸”的模式,資金來源決定資金運用,資金運用決定資金收益。大量銀行存款流失到民間市場,必然影響銀行存款規模和經營收益。

  民間資本積累豐厚 亟須接納融通規范

  據保守估計,國內民間資本超過12萬億元,已從剩余資本發展成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由于我國民營金融的發展一直處于抑制狀態,這些民間金融資本,只有極小部分是合法進入正規金融體系融通的,絕大部分游離于國家正規金融體系之外,直接進行資金交易。

  據陳柳欽教授介紹,我國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限制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但迄今為止真正的民營銀行在國內只有民生銀行一家,其它都以參股形式介入。全國現有的11家股份制銀行中的其它10家和112家城市商業銀行,沒有一家是民間資本控股的。由于民間金融未能納入國家正規金融體系,一方面自身經營存在巨大風險,另一方面,大量無序非法交易也給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帶來巨大危害和隱患。農村合作基金會自1984年在少數地區試辦以來,由于政府支持在全國發展很快,但由于一度成為鄉鎮政府的“第二財政”和村級組織的“錢袋子”,造成嚴重虧損,潛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中央政府不得不下令關閉。

  另外,我國地下錢莊控制的資金保守估計也有上萬億元,私募基金總額超過8000億元,一級半市場上有數百上千家所謂的“擬上二板企業”

股票以變相公募的方式進行私募。大量民間資金沒納入管理視野,形成資金暗流,潛伏著巨大金融風險。因此民間金融屢屢成為整頓的對象,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先后作為非法機構而予以清理,浙江省曾有三家私人錢莊領取了營業執照,最終還是被金融監管部門認為非法而取締。

  盡管如此,民間金融活動因民間資本強烈的擴張沖動從未中止。相反隨著國家宏觀調控、鼓勵“三農”和民營經濟發展,呈現不斷發展壯大勢頭。雖然標會抬會、私人錢莊等舊的形式不斷地被取締消失,但新的更高級的形式在不斷產生,不規范的私募基金、灰色的一級半市場等快速滋生。這些新的形式可以在更大范圍、以更快的速度,獲得更多資金,以滿足城鄉個體私營經濟不斷增長的資金需求。

  黃孝武等專家認為,在民間資本日益豐厚,民間金融日趨火熱,在一些區域和領域其規模甚至遠超過正規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已產生一系列不良影響的現實面前,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引導規范民間金融健康發展,已是有關方面的當務之急。首先要“收編”民間金融,讓如各種基金合會、私人錢莊、企業集資等民間金融形式合法化,納入正規體系加強監管。其次應大力發展民營銀行,用合法的民營金融取代非法的民間金融。另外,還應積極發展投資基金和信托基金,鼓勵發行企業債券,發展三板市場完善

證券市場,為民間資本的融通增值開拓出路,為民營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開拓來源,促進資金的供求平衡,維護國家的金融安全。

  作者:劉紫凌 潘海平 黎昌政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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