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題1:成本高昂難承受
1998年12月,唐國全代表村里154戶農民出售魔芋給重慶市一家高校食品廠,雙方約定一個月之內全部付款。然而,付款期限過后,這家食品廠仍拖欠17萬多元。為討欠款,唐國全將這家食品廠告到法院。經法院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然而,很快法院又以食品廠破產、不具備償還能力為由,宣告中止執行。唐國全再次提起訴訟,被法院駁回。2000年9月,唐國全上訴到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但是,由于沒在規定時間內繳納訴訟費,法院對他的上訴以自動撤訴處理。無奈之下,唐國全只得向司法部
門申請法律援助。2004年11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154戶農民終于收回欠款。回顧6年打官司的艱難歷程,唐國全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為了打官司,他蹲法院、找律師、跑人大、找政府,往返重慶200多次,甚至還到過北京上訪。據唐國全粗略計算,6年中,他在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信息費、生活費、材料費等方面的支出達12萬多元。雖然欠款收回來了,但他自己卻負債累累。他說,現在農民有“三怕”:怕學費、怕生病、怕官司。只要攤上了任何一“怕”,都別想過安寧日子,更不要說致富奔小康了;不是農民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是沒錢、沒門路打官司。
除高額的訴訟費用外,打官司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也讓農民不堪忍受。以近年來浮出水面的民工討薪問題為例,按法律程序,討薪民工首先要經過勞動部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這一環節時限為3個月;如果民工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期限為半年,二審又是半年,即使贏了官司,執行期限又是半年,如果民工遇到工傷糾紛,程序更加繁瑣。全部程序走下來,要29個月。其間需耗費大量時間、精力、金錢,有幾個民工拖得起啊?如果官司打不贏,那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無異于雪上加霜。
近幾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廣大農村地區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工傷、經濟糾紛引起的民事、刑事案件不斷發生。然而,許多農民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卻經常遇到訴訟程序復雜、訴訟成本高、執行難、司法不公等難題。
難題2:不公傷透農民心
2000年2月的一天,陜西省旬陽縣呂福山騎人力客運三輪車拉客時,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隊一大隊以“違章進城,違章營運”為由,將車輛沒收。2000年6月,呂福山將對方告到法院,認為交警未依法向他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違反了法定程序,此外,西安市公安局無權制定經濟處罰的規定,請求法院判決交管一大隊賠償非法扣押給他造成的經濟損失,并返還被沒收的人力三輪車。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判決呂福山敗訴。二審判決之后,呂福山并沒有就此服輸,一直堅持申訴。兩年之后,當地媒體積極介入,使官司出現了轉機。2004年5月,陜西省高院認定呂福山的案子符合再審條件。2005年4月,碑林區法院依據《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判決,撤銷交管一大隊的處罰決定,返還原告人力三輪車,并支付給呂福山交通費278.1元。在現實中,因權力部門介入導致的司法不公大量存在。
被譽為“中國第一土律師”的周廣立,是山東省陽谷縣一個普通農民。多年來,他無償為當地農民代理行政官司500多起,其中90%的案件獲勝。在談起代理行政訴訟官司的種種艱辛時,周廣立說,法院一聽說你要告政府,立案就變得非常不容易。每次來不是說你缺少這樣的手續,就是沒有那樣的證件,非要讓你跑斷腿不可。
難題3:愁對法律打“白條”
王克孝是西安市灞橋區農民。1995年初,經他介紹,高陵縣姬家建設工程公司承包了西安市某批發市場工程,王克孝在該公司從事采購、協調關系等工作。由于流動資金不足,該公司先后數次向他立據借款。工程完工后,公司一直沒有還錢。1999年,王克孝將這家公司訴至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并獲勝,法院判決該公司賠付11萬多元的借款。判決書后來移交該法院執行庭執行,王克孝向法院交了6700元的執行費。該案先由一位姓劉的法官負責執行,但他總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及時執行。至2003年底,案件又移交給該院的郭法官負責,但效果與前一樣。自該案移至執行庭已近5年,王克孝先后100多次上法院,但辦案人員總以各種說法推脫搪塞。而實際上,要是真下力氣,執行起來也不難,只要把姬家建設工程公司所屬的房子劃給王克孝就行了。王克孝的家人手拿判決書無奈地說:“看起來法院還了我們一個公道,但判決書只是一張‘法律白條’,執行不了有啥意義?”
一些律師和法學專家表示,“執行難”一直是困擾司法部門的難題。由于我國目前的法制尚不夠健全,給“老賴”以可乘之機。同時,司法部門的執法力度不夠,執法手段單一,不足以震懾“老賴”。如果執行難讓司法部門都感覺到頭痛的話,對于經濟條件較弱、法律知識貧乏、社會關系單一的農民來講,則是天大的難題。
(摘自《半月談》)
編后:十幾年前,影片《秋菊打官司》轟動一時,“秋菊”一度成為中國農民法律意識覺醒的象征。然而,時至今日,已經逐漸懂得用法律維權的農民兄弟,卻依然要重復“秋菊”往日的苦澀和艱辛,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中國的法治化進程絕不能將農民拒之門外,我們法律的公正絕不能向權勢階層傾斜。解決好農民打官司難問題,應當成為當前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切口。國家信訪局負責人表示,大部分信訪群眾所反映的問題都是合理合法的,而這些問題中的大部分其實都能在基層得到解決。事實上,為了更好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層,5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信訪條例》,也賦予了各級信訪部門更大的權力,其中就包括督辦權和建議權。希望各地切實落實這些措施,真正讓老百姓無需奔波勞累,在家門口就把問題解決了。
《市場報》 (2005年09月16日 第六版)
作者:徐旭忠楊三軍儲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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