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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信用壟斷”將被打破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6日 00:06 北京現代商報

  旨在推動行業技術標準的規范、促進信用數據的共享、促進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為目的的“中國信息協會信用信息服務專業委員會”近日在京成立。信用專委會隸屬國家發改委直接領導,是國內首批全國性信用服務行業的社團組織。國家發改委宏觀院信用研究中心主任陳新年在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指出,信用專委會的主要功能就是搭建政府與企業對話的平臺,幫助信用中介機構走出困境。信用建設存在諸多制約因素

  盡管國內信用行業已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但是由于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導致目前國內的信用行業存在很多問題。北京信用總經理吳波形象地將中國的信用建設形容為一場“持久戰”,并指出在國內的信用體系中,信息不對稱、數據標準不規范等問題已經越發成為影響中國信用體系建設的“攔路虎”。

  金誠國際信用的董事長王藝指出,信用建設存在“認識到位而路由阻塞”的現象,主要表現在各地、各行業都在搞“信用工程”,但是管理混亂、缺乏規范,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開放政策體系;另外,信用市場呈現出一種“非正常”的過剩,社會對信用行業缺乏了解導致信用產品的供求傳導機制沒有得到有效的理順。并且,存在信用規劃總體不足,進展進度比較模糊;政府職能轉變滯后,主管部門不明確;法規建設仍不完善,信息來源諸侯割據等嚴重問題。而由此導致的“特權經營”使得業內機構的生存狀況堪憂。央行成業內最為擔心的競爭對手

  武漢信用的總經理熊偉指出,信用從業機構要發展,首先要解決生存的問題。而多位信用行業從業人士指出,一方面,國外的信用機構大量涌入,對本土信用機構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沖擊;另一方面,某些機構不開放數據庫資源,使得信息采集的工作極難進行;信用機構之間為了生存,也不斷進行惡性競爭,并且,還出現了某些部門為了部門利益,而損害信用從業機構的情況。

  為保證信用從業機構的獨立公正、平等競爭,在信用專委會成員們共同簽署的《信用服務行業自律公約》中特別規定:“社會信用機構應具備獨立的市場地位,不能掛靠或依附于任何政府部門和利益團體,以維護職業的公正性和獨立性”。陳新年表示,因為現在有些信用從業機構是政府出資或有政府背景的,這種公司搞信用服務,能否客觀公正,可能會受到市場的質疑。

  而一位信用公司的高層人士更坦言,在業內諸多的困擾中,央行才是讓他們最為擔心的。他說,信用中介機構應該是獨立第三方,而央行卻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不但要自行采集數據,還要壟斷信息。他說,中國的股票市場可以博弈,但是中國的信用市場卻沒有博弈的基礎。而央行征信管理中心的成立,對于民間的信用從業機構來說將帶來很大的生存壓力。業內人士呼吁政府應積極扶植

  陳新年指出,在國家總體信用建設方案還沒有出臺、信用體系建設需要不斷推動的情況下,現有的一些信用中介機構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缺少一個與政府的對話平臺。而此次成立信用專委會的主要功能就是搭建政府與企業對話的平臺,將企業的聲音及時傳遞到政府部門。

  吳波指出,建立一個數據交換系統,進行數據查詢是一條可行之路,但單憑這樣并不能解決信用建設面臨的問題。他呼吁政府建立真正可用的優質數據,確立發展和建立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另外,信用體系作為一個復雜的社會系統,必須超越部門利益。

  王藝也呼吁,應該把“政府啟動,市場運作”確立為建設中國信用體系的指導方針。他說,中國的信用體系建設離不開政府的扶植,但政府的作用不是代替而是引導,一方面應以政府立法、行業協會監督自律來規范信用行業的發展,引導對社會信用產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鼓勵中介機構開發適銷對路的信用產品。

  商報記者 苗燕 S078

  新聞鏈接:央行信用體系

  2005年3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發布公告,向社會征求《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僅以1個月為限收集意見。

  央行征求意見稿提出:金融機構應當準確、完整、及時地向個人信用數據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否則,將可能被處暫停或終止數據庫的查詢資格,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另一個“爭議”的地方在于強制金融機構必須“查詢”——必須使用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并將信息采集的范圍擴大,這些條款都引發了很大的爭議。2005年4月15日,大限將至時,諸多信用從業機構鄭重提交了相關意見與建議。為此,央行征信管理局在《辦法》出臺之前,特地到部分信用公司進行調研。在公開征求意見5個半月之后,央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在上個月浮出水面。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業界看到了根本性的變化,但也因部分條款再一次引發了爭議。

  讓業內人士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征求意見稿》將約束對象從銀行系統擴展到了所有金融機構。《征求意見稿》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準確、完整、及時地向個人信用數據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否則,將可能被處暫停或終止數據庫的查詢資格,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央行還可建議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專家們指出,事實上《征求意見稿》中所涉及的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并不能完全涵蓋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并且,將所有的金融機構納入信用信息數據庫的管理范圍,將使得約束范圍過廣。

  時隔半年之后,正式的《辦法》將其適用對象限定為“商業銀行”。業界的建議似乎起到了一些作用。這說明《辦法》只是一個銀行內部的辦法,但另一方面也說明,央行不顧業界的反對,最終還是做出了進軍征信行業的決定。

  S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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