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今年10月1日執行的有關規定延遲至明年6月1日執行
本報訊記者 黃海云 報道:備受爭議的“禁鮮令”在即將實施時突然“剎車”———記者昨日獲悉,原定于今年10月1日執行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將延遲至明年6月1日執行。對此,本地不少鮮奶企業的反應依然相當平靜,他們表示會做好兩手準備。廣東省奶協副理事長王丁棉對此表示樂觀,他認為,“禁鮮令”的暫緩實施,意味著事態有可能出現轉機。
企業仍持觀望態度
據了解,廣州燕塘、香滿樓和光明等鮮奶企業日前都
接到了國家標準化委員會下發的2005年第57號文,該通知稱:“鑒于部分食品生產企業的庫存舊包裝未完全消化用完,為減少浪費,原定于今年10月1日執行的上述兩個通則在地方質檢部門的檢查中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2006年6月1日。”這也意味著關于鮮奶標識的強制性規定可以延遲半年實施。
一位本地知名奶企負責人表示,盡管不少鮮奶企業和地方協會一直都在爭取解除“禁鮮令”,但目前光憑這份文件還看不清楚國家有關部門的態度,企業也只能先做好兩手準備。有的企業因為感覺解除“禁鮮令”無望,在57號文下發之前就已經開始更換包裝了。據悉,今年年初,中國奶業協會曾經擬定一份各地奶協聯名的呼吁信,希望解除“禁鮮令”,該信已遞交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并同時送往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等機構。
“禁鮮令”一直有爭議
2004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委員會頒布有關規定:加工食品不得標稱“鮮”,乳制品也在其列。這意味著目前市面上以原奶為原料、采用巴氏殺菌法、低溫存放的“鮮奶”,都不得在名稱中標上“鮮”字,多年來消費者心目中的“鮮牛奶”將消失。
王丁棉表示,在中國奶協遞交給國家有關部門的呼吁信中提到,“鮮”字標識不應該“一刀切”禁止,而是應該真正規范其使用范圍,規定采用新鮮牛奶為原料、巴氏消毒法和低溫冷藏的牛奶才能叫鮮奶,將使用奶粉還原牛奶冒用鮮奶名號的企業清除掉。據悉,去年國家頒布“禁鮮”令后,乳品加工的原料標準降低,一些企業大量使用奶粉生產還原奶,進一步加大了牛奶價格下跌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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