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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最高罰5萬元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9日 05:03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9月8日電 (記者 郭永剛) 從10月10日起,違反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網絡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除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外,還將被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未經批準擅自經營、裝幀流通人民幣的,也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今天公布《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和《經營、裝幀流通人民幣管
理辦法》,對人民幣圖樣的使用,人民幣經營、裝幀等行為進行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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