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銀行通匯不通兌或將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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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9日 02:32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明年臺資金融機構將可能被允許在福建設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目前兩岸銀行間“通匯不通兌”的現象屆時也將得到突破,兩岸金融合作有望取得重大進展。 記者昨日從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臺灣法研究中心了解到,目前該省正在醞釀《福建省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草案)》,其中關于兩岸金融合作的條款內容都具有創新和突破意義。在這份草案的征求意見稿中,亮點之一是臺資金融機構和臺資財團被允許以低于50%的比例
目前只有投資大陸的臺灣企業與個人,在OBU(境外金融中心)內設有賬戶,才能進行兩岸直接通匯,島內其他企業及個人仍須間接通匯。并且目前兩岸的通匯還只能使用外幣,也就是說新臺幣在臺灣必須先兌換成美元,匯到內地之后再兌換成人民幣,人民幣到臺灣也同樣如此,兩岸金融業務直接往來并沒未實現。僅按每年兩岸直接匯款金額100多億美元、以平均外匯市場牌價匯率差計算,臺商因為人民幣和臺幣不能自由兌換造成的損失就超過2億元人民幣,這還不包括手續費在內。 當然,相關金融政策的實施還必須得到央行的批準和放權。記者了解到,有關問題已經上報央行,正在等待批復。當記者致電央行了解進展時,該行工作人員以正在處理中的事情不能對媒體透露為由拒絕發表意見。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9月09日 第二版) 作者:本報記者 徐海慧 發自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