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住房政策執行何其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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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7日 10:02 中國經濟時報 | |||||||||
只有約2%的北京國企無房老職工領到了一次性住房補貼 見習記者 謝麗佳 “我把大半生都奉獻給了國企,沒想到最后連最基本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前北京汽車摩托車聯合制造有限公司(現已解散)55歲的內退職工李桂蓮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事實上,李桂蓮的遭遇并非特例,而是目前北京市眾多無房國企老職工普遍面臨的“福利”困境。據記者查閱的相關文件,針對取消福利分房后國企職工的住房問題,北京市政府房改辦聯合多個部門先后于2001年10月以及2003年10月,發布了《北京市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京國土房管方字[2001]1027號)、《關于加快解決國有企業住房困難職工住房問題促進企業穩定的若干意見》(京國土房管方200320號),提出對無房職工和住房未達標職工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其中規定無房老職工自實施貨幣化方案之日前已有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一次性發放,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按月發放,新職工按月發放。而且文件明確企業為住房補貼的發放方。 盡管政策出臺已有近4年,執行進程卻異常緩慢。據北京市政府房改辦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4年底,已經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的市屬企業只有近60家。據市房改處人員透露,目前只有約2%的國企無房老職工領到了一次性住房補貼。 “廠里效益不好,拿不出錢來發住房補貼,我們也沒辦法。”一位國企勞資工作人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企業也只是在勉強維持,沒有多余的錢發放住房補貼。 記者在采訪的過程中了解到,北京市現存的國企很多都處于如此窘境,還有很多老職工所屬的國企因為效益不佳已經解散或被合并,這些無房老職工更是無從領取一次性住房補貼。 “出臺政策不能隨機。”北京市人大代表吳青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1027和20號文件在出臺之前應該對北京市各國企的實際情況做好摸底調查,并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預算,這樣才能保障政策的可執行性。 因為“有房”所以“無房” “說起這一次性住房補貼還得從分房談起。”家住北京賈家胡同40號的李桂蓮告訴本報記者,從1968年2月,18歲進入北京汽車摩托車聯合制造有限公司(當時叫東方紅汽車制造廠)工作,到1998年內退,單位進行過多次分房,自己也記不清寫了多少次分房申請,但每次單位都以她有私房為由直接回絕。 而當時的實際情況是,李桂蓮雖然擁有55平米的私房產權,一家3口卻只能擠在一間6.8平米的小屋子里,其余約48平米的房屋則住著兩戶“標準租”戶。 “家里就只夠擺一張床,一個衣柜。沒辦法,兒子就和我們夫妻倆搭上下鋪。后來家里添置電視,實在找不到地方放,只有放在衣柜頂上,每次開電視都得拿晾衣服的撐竿去按開關,時間長了,電視機都給劃出好多劃痕。”李桂蓮告訴記者,盡管自己的住房情況廠里也清楚,但廠里堅持不予考慮,連排隊的機會也沒有。 眼看著兒子一天天長大,一家3口不能總搭著上下鋪過日子,李桂蓮心里十分著急。1996年分房的時候,恰逢廠里組織獻血,但自愿者寥寥無幾,讓領導頗為頭疼。李桂蓮心想如果自己獻血,那是幫助廠里解決了工作困難,說不定領導認為自己表現好,會讓自己參與分房。想到這一點,當時46歲的李桂蓮當即獻血。兩天以后,在家休養的李桂蓮給廠里打電話詢問自己是否在分房職工之列,結果卻是再次“落選”。 “聽到這個消息真的是晴天霹靂,我也顧不了身體虛弱,立馬打車到廠里希望去討個說法。”李桂蓮回憶,當時在廠領導面前,自己再也無法控制情緒,一個勁兒地嚎啕大哭,心里頭甭提有多委屈、多絕望。就這樣,李桂蓮被永遠地攔在了公房的大門外,因為那是單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 “這是對憲法第6條規定的‘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直接違背。”原北京市第二機床廠56歲的退休老職工侯惠琛同樣因為自己擁有祖上傳下來的私房,而被排除在分房對象之外,從而成為了后來1027號與20號文件一致認定的“無房職工”,即夫婦雙方均未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租或購建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房除外)的職工。 侯惠琛認為,在當時月薪只有幾十塊錢的低工資、高福利年代,擁有私房的職工與無房職工干的是一樣的活,拿的是一樣的低工資,為什么住房分配的待遇不一樣?為什么自己不能和同事們平等享有“高福利”?優先解決無房職工的住房困難,情有可原,但是,既然不予分配住房,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就應該以其他方式補償沒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待遇的職工。 對于市里提出的一次性住房補貼,侯惠琛覺得是無房老職工應得的合理補償,是這些老職工們應該享有的基本權益。而普遍存在的一次性住房補貼發放難的現象,他認為企業經濟效益不好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很多企業根本沒把市里的政策當回事,壓根沒想過要執行。 政策只是宣傳品? “就是這樣!我們企業效益很好,但他們拒絕拿錢出來發放一次性房補。”54歲的金玉玲是金隅集團下屬水暖一廠的退休老職工,從1967年17歲就進入水暖一廠工作,一直到1997年退休。她與李桂蓮有著相似的遭遇,不同的是,她并非私房產權人,而且所屬的金隅集團不僅沒有解散,目前已經壯大為“資產總額逾百億,年營業總額超60億”的“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 1975年,金玉玲結婚并住進了宣武區保安寺街18號婆家的一間12平米的小平房。盡管自己和丈夫都不是該房屋的產權人,廠里一直以其有房居住拒絕分房。金玉玲為此四處奔走,最后宣武區房管局、陶然亭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經過調查為她出具了一份住房困難證明,但是廠里仍然堅持“原判”。因此,雖然廠里為95%的職工解決了住房問題,有著30年工齡的金玉玲,最終還是沒有享受到福利分房。 對于金玉玲提出的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的要求,廠里表示需要集團批準方能發放。于是,金玉玲多次找金隅集團的信訪部門申請。但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金玉玲,集團下屬企業太多,如果要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花費太大。 “大部分職工都分了房,符合一次性住房發放要求的職工并不多,根本花不了多少錢。而且比起他們到處贊助的花費,我們這些補貼又算得了什么,況且住房補貼也是我們幾十年勞動所得的一部分。”金玉玲告訴記者,就在今年初,金隅集團還贊助了一支籃球隊。記者查閱發現,今年2月金隅集團斥資400多萬,冠名贊助北京首鋼男籃。 “這些政策是宣傳品。”對于金玉玲出具的1027號和20號文件,該集團信訪部門的一位領導表示,這些只是指導性的政策,并未要求企業一定要執行,所以企業完全可以不必理會。 “不管是指導性文件還是強制執行文件,只要是政府發布的紅頭文件,在我們老百姓的心目中都同樣神圣。”北京客車七廠的無房退休老職工王志達認為,政府既然出臺了政策就應該執行,否則有損政府在百姓心中的權威。 一種制度,兩種際遇 一個發放方是政府財政,另一個是企業,結果卻截然不同。記者經調查發現,北京市事業機關單位職工如教師、公務員等無房老職工的一次性住房補貼許多已經由市財政撥款基本發放到位。 2003年9月,《關于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出臺,提出由市財政撥款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進行住房補貼,并且規定了一次性住房補貼以及月發住房補貼等補償方式明細的核算方式。 盡管該政策的發布比針對國企職工的1027號晚了近兩年,但落實的進度已經遙遙領先。 對此,王志達和一些無房老職工多次上訪市建委房改處,希望能夠和機關事業單位一樣領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房改處的回復是,對于這些無房職工“按照現行政策屬于廉租對象的可納入廉租對象解決,屬于企業退休的應由企業解決,企業什么時候解決,如何解決應由企業通過職代會研究辦法。與機關事業單位一起解決,我們明確表示不可能”。 “這完全是偷換概念。”王志達認為,一次性住房補貼是自己理應享有的福利,和解決低保戶居住問題的廉租住房制度毫無關聯。況且,只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0元,人均居住面積低于5平米的低保戶,才能申請廉租屋,門檻太高。大多數老職工并不符合以上條件。 為什么機關事業單位能夠拿到一次性住房補貼,我們卻不能?在記者采訪的過程中,很多國企無房老職工表示出同樣的質疑。 “年富力強時,我們在企業創造的財富大部分上繳國家,為國家創收了多少利稅?!國家的強大有我們這些一線工人多于其他群體的貢獻。如今我們年過半百,下崗、退休,不能再工作,希望政府能夠保障我們最基本的權益,幫助解決一次性住房補貼的發放問題。”記者在一封30位國企無房老職工署名的請愿信中看到了這樣一段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