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 貸比收更重要(政經·時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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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2日 08:19 人民網-市場報 | |||||||||
編者按: 2005年秋季,學校開學了,八大省市的國家助學貸款卻在此時“癱瘓”。8月29日,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點名批評八個省份在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上“毫無作為”,其中海南和天津“一個也沒有貸出去”。對貧困學生來說,國家助學貸款本應是雪中送炭。此番“癱瘓”,必然導致部分學生求學困難,甚至被迫棄學。作為高校收費制度改革的亮點,國家助學
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說:“(地方政府)腦子里根本沒有貧困學生的概念,不關心貧困學生”。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地方高校的助學貸款發放越多,地方財政承擔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就越多。但政府終究不是公司,政府公共財政的任何支出,都應該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為目標。 在這次被點名的八個省份中,除天津之外都是相對貧困的地區,地方財政無力負擔學生在學期間的貸款利息及畢業之后可能出現的還貸風險。這或許可以成為這些地方政府在助學貸款方面消極無為乃至“毫無作為”的口實。但是,國家助學貸款落實不力的現象,并不僅限于被點名的地區。據張保慶介紹,目前本科在校困難學生約270萬人。每年“比較理想”的貸款數額應該在100億元左右。有統計顯示,自去年6月實施新的助學貸款機制以來,全國新增審批貸款學生65萬余人,審批合同金額51.5億元。兩相比較,仍然有很大的“該貸未貸”的缺口未能填補。如此巨大的數額,顯然不會全部出自被點名的八個省份,國家助學貸款落實不到位,是普遍存在的現象。 根據2004年開始實施的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學生在校期間,其貸款由政府財政貼息;為了減少銀行貸款風險,新政策還成立了風險補償基金,由財政和高校各承擔50%。在這種政策保障下,銀行的風險大大降低,在老政策下以各種口實拒絕發放助學貸款的現象也相應減少。于是,決定國家助學貸款能否落實的主因,已經從銀行轉移到政府。但如果把地方政府也視作有著利益的法人,那么,他們支持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確實不會太高———按照誰的學校誰負責的原則,地方高校的助學貸款發放越多,地方財政承擔的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就越多。對許多把任何一項政策都視為投資行為的政府來說,這是一項沒有明確回報的賠本買賣。 政府終究不是公司,政府公共財政的任何支出,都應該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為目標,而非以投入/產出比為標準。去年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的核心變化,就是加大政府責任、減少銀行風險,實現政府責任和銀行角色的雙重歸位。政府應該比銀行更自覺地承擔社會責任。可惜的是,在規避風險、計算收益方面,地方政府似乎和銀行有著同樣的思路。正如張保慶所指出的:現在有很多問題,政府有問題、銀行有問題、學校有問題、學生有問題、家長有問題,但主要矛盾在政府。 國家助學貸款是一項借助商業手段實現公益的事業,因此,貸出去比收回來更重要。地方政府即使因此付出代價、承擔風險,也是分內的責任。而且,隨著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不斷完善,幾年之后的還款高峰到來時,國家助學貸款的信用風險有望大大降低。地方政府不應該總拿大學生信用水平不高,作為在助學貸款方面不作為的借口。 《市場報》 (2005年09月02日 第八版) 作者:張天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