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績考核新標準”可解“助學貸款難”(深度·跟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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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2日 08:19 人民網-市場報 | |||||||||
張保慶陳述的事實觸目驚心。從表面看,造成政策變成空文的原因是:“有些地方對這項政策不夠重視,落實的措施也不夠明確”。實際上,這恰恰折射出政績考核的缺漏。 助學貸款政策不落實,不是因為財政困難。數百上千億元的浩大工程可以輕易上馬,助學貸款與之相比只是杯水車薪,為何卻不能得到劃撥?細加思忖便不難理解。工程上馬是成就政績工程不可或缺的重磅元素。打造形象工程都需大額資金,而且,這些工程的效果立
因此,考察官員政績不能僅僅局限于GDP、招商引資數量等經濟實績,還應加入環保、扶貧等其他考核指標,更應該把教育納入考核指標之內,以制度保障助學貸款的落實。 學者馬懷德說:“如果上級政府的命令和政策在執行的過程中被扭曲和消解,那么受到挑戰的就不僅是中央的權威,更是法治的權威。無論是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是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其本質都反映了法治的精神和力量。” 今年初,湖南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教育第一責任人。無獨有偶,江蘇也將把教育普及率作為各地全面實現小康的核心指標,納入考核體系,建立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 在新聞發布會上,張保慶對政策的不落實表示了無奈。那些急需助學貸款的學生更無奈。如何解決助學貸款的難題?筆者認為,破解之道就在于把教育納入政績考核的標準,并輔之以配套法律法規,將助學貸款制度化。 《市場報》 (2005年09月02日 第八版) 作者:王石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