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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房產未足額申報納稅可處5倍罰款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1日 09:18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廣州市地稅局近日對天河區內平安大廈、華普大廈、時代廣場三個大型寫字樓和商務大廈190多個業戶的房產稅繳納情況進行專項調查,發現多家業戶機構所在地與房產項目所在地不同,有相當部分跨區房產未足額申報稅款。由此,平安、華普大廈的50多個業戶自查補繳房產稅70多萬元。

  以平安大廈某業主為例:該業主是某地產開發集團設在廣州的分公司,機構坐落于越
秀區,擁有位于天河區平安大廈8000多平方米房產,2004年取得租金收入600多萬元,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稅款80多萬元,但只申報了租金收入80多萬元,繳納了約20萬元的稅款。

  根據稅法的規定,擁有多處房產的納稅人,應分別向房產坐落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納稅人的房產經納稅申報后,如發生變更、新建、購進、轉移、竣工和用于出租、營業等情況的時候,應在上述情況發生之日起20天內,向房產坐落所在轄區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廣州市地稅局表示,機構所在地與房產項目所在地不同要全額申報納稅,跨區房產未足額申報納稅的屬于少繳稅款的情況,根據《征管法》規定,最高可處以5倍的罰款。記者黃宙輝通訊員綦嵐嵐楊琳

  (栩/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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