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查詢個人信用需經本人許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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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1日 03:11 每日經濟新聞 | |||||||||
央行昨日發文明確個人信用數據的采集與查詢 王磊 每日經濟新聞 央行昨日發布《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規定,除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后風險管理外,商業銀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應當取得被查詢人
《辦法》明確了個人信用數據的查詢條件。規定商業銀行只有在審核個人貸款、個人貸記卡、準貸記卡的申請,以及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后風險管理等五類情況下,才可以查詢個人信用數據庫。 同時,《辦法》還規定商業銀行可以在貸款、貸記卡、準貸記卡以及擔保申請書中增加相應條款取得個人的書面授權。 除此之外,《辦法》還對一直困撓征信系統建設的數據采集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根據規定,個人信用數據庫是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商業銀行建立的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商業銀行必須遵照有關要求,準確、完整、及時地向個人信用數據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并且不得向未經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或變相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提供個人信用信息。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商業銀行,可以給予最高3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