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清理煤礦入股 勒令官員撤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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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1日 01:00 中華工商時報 | |||||||||
【據新華社北京30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今天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堅決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問題。 通知指出,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問題,既是遏制當前煤礦事故多發的重大舉措,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
通知要求,要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清理糾正工作取得實效。清理糾正的范圍是: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人員。凡本人或以他人名義已經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上述人員,要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資,并向本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報告并登記。各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要于9月25日前將本單位清理糾正情況報當地清理糾正工作小組。清理糾正工作小組對個人登記的內容要進行核實。 |